《通知》指出,政府和国有企业举办的县级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今年起将全部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评估、集中采购。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组织实施。《通知》强调,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有序地推进。
单台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医用设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列入《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品目的大型医用设备,应先取得配置许可证。其他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组织层次。
图说:卫生部召开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
制定标准 合理配置资源
卫生部此举旨在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卫生经费使用效益。同时,希望此举能起到减轻患者和企业负担、规范采购行为和防止医疗器械领域的商业贿赂的目的。通过政府部门对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全面集中招标采购,限制各级医院擅自引进与患者实际需求不符的尖端、高价的大型设备,避免浪费国家卫生资源。
事实上,我国一些发达城市的大型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发达国家的水平。据卫生部的统计资料显示:在1990-2002年的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中,检查治疗费用所占比重在逐年增加,1900年和2002年分别达到28%和36.7%。在过去十几年里,卫生系统的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很快。为了与大医院争夺病人,一些只须用普通CT和B超就能满足患者需求的医院,也购进价格昂贵的高端CT,并且通过收取较贵的检查费来实现获利,这些设备一般没有多少患者使用,造成了卫生资源的重复和浪费。
在山东的秋季医疗器械博览会上,某国外医疗器械山东地区代理商对本刊记者透露:作为区域代理,他比较熟悉当地的情况,也容易“疏通”当地的医院。他与一些医院的院长和设备科的关系都恨好,经他们同意后,让医院临床科室申请要求购买,然后医院向卫生局等部门打出采购报告和预算,审批同意后拨款“招标采购”。除了以所谓的“招标采购”进入医院的设备外,还有不少设备以“科研仪器”的名义进入医院。而实际上这些“科研仪器”大多被应用于临床。据了解,不少医院把引进的高端设备作为提高医疗水平和医院创收的手段,卫生行政部门也把仪器设备作为医院等级管理的一条重要标准。
对此,《通知》将通过相关细则以改变“以械养医”现状,并限制高端、高价而使用较少的医疗仪器进入医院。卫生部今后将把医学装备的技术评估选型纳入常规工作,并作为中央及地方,各级公立医院设备阶梯配置标准和各地各级政府开展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的依据。在卫生部确定了医疗器械的阶梯配置标准后,就可以限制医院擅自引进昂贵的高端、大型医疗设备,避免卫生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可以避免医院将引进设备的成本转嫁到患者身上,抬高患者的医疗花费。
图说:医疗器械经销单位约12000家,而生产、销售能力比较强的企业不过10%左右
评估选型 建立准入制度
卫生部进行医用设备评估和选型的目就是给集中采购提供技术支持。主要是通过遏制高端进口、提供标准并指导指导医院采购。通过对医疗器械的评估选型、发布评选结果,并组织集中展示来指导各地集中采购工作。此项工作已委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进行。卫生部适时发布评选结果并展示和入选机型,把不同规模、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配置,推荐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采购时作为参考。
这样做可以限制一些刚刚在国外获得注册的尖端大型医疗设备,在没有经过效能评估的情况下就被引入国内用于临床的情况。不仅能控制医疗机构的经费浪费,也是对医疗仪器准入制度的完善。在此基础上,指导医疗机构配置跟医院适宜、必要的医用设备。也就是说,根据医疗机构所承担的任务多少以及科研型、临床实用型等用途的不同,推荐不同的设备,实行技术上的管理。
据悉,为了做好医学装备技术评估选型工作,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将成立专门内设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安排。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制定了一套科学规范的技术评估标准,健全完善可行的技术评估程序和方法。协会已经建立了不少于1000名专家的评估专家数据库,评标专家以随机方式抽取确定。实行专家回避与监督评价制度,与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一律不得参与评审工作;对不能公正、廉洁履行职责的专家坚决取消其评标资格并从专家库中清除。本着严格技术评估选型程序,采用多种评估方法相结合,尽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针对一些企业的顾虑,协会承诺评估选型对参评厂商“分文不取”,保证过程和结果客观、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