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石溪村已成黑诊所村,一条小小自然村密布十多家黑诊所。”元宵节后记者多次接到长期居住该村的一位热心读者报料。记者先后两次现场探访,发现这个方圆不足1公里的城中村至少有10家黑诊所,甚至还有黑诊所公然违法为孕妇提供B超鉴别男女婴服务,有黑诊所开业时间长达8年之久。(3月4日《广州日报》)
一个方圆不足1公里的小小自然村,居然密布十多家黑诊所,而且有的开业时间长达8年之久。黑诊所泛滥到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已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和医疗市场的秩序,相关监管部门竟严重缺位,着实让人震惊。
黑诊所之所以“黑”,除了机构没证外,从医疗行为来讲,它的诊治设备及医疗药品也不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更为恶劣的是行医的人大多是门外汉,对人民的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近几年,在全国各地简陋的“黑诊所”,不知上演了多少出人间悲剧:无证村医菜刀“剖腹产”事件、兽医非法行医致使感冒患者过敏死亡、无证非法行医者因使用催产素不当致孕妇母子双亡等等,遗憾的是,黑诊所照样在开诊,患者照样去看病。《新京报》就曾经报道说,北京农民工85%看病首选黑诊所,原因是价格便宜。
农民工看病之所以首选“黑诊所”,原因还在于“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如果能看得起病,谁不想去正规医院享受正规的医疗服务?谁不知道“黑诊所”里隐藏的危险?可农民工是社会困难群众,他们收入低,又没有医保,在大医院看不起病,价格低廉的黑诊所必然成了他们的首选。在“黑诊所”生存的背后,凸显着低收入群体对“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社会现实的无声控诉!
黑诊所之所以如此猖獗,除了有强大的市场需求,也与处罚难有关联。1994年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对黑诊所的处罚规定是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取缔。无证行医行为一般不触及刑法,而行政法规上又没有对无证行医者规定强制措施,能真正追究刑责的非常少。执法部门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黑诊所”,只能予以取缔,没收药品、器械和非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而实际查处中,大部分“黑诊所”根本没有医疗器械,顶多有听诊器、血压计。即便经济处罚,区区几千元的罚款与高额的利润相比,对其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你今天打击取缔了,他明天换个地方照样重新开张。
“黑诊所”是公共医疗体系的暗疮。要取缔黑诊所,让其没有生存的土壤,一是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无证行医者的处罚力度。不仅对无证诊所罚款和没收医疗器械,还要让无牌行医者坐牢甚至判刑。二是政府要加大公共医疗体系的供给,尽快为农民工建立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低收入人群能够方便有效地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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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陈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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