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池正在处理的污水冒出泡沫。
工作人员称污水经处理后已完全达标,并笑着说他甚至可以喝下去,但终究还是没喝。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废水粪大肠菌群超标3999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第一分院出口废水粪大肠菌群超标47999倍,分别被惠州市环保局处以罚款2万并公示。昨日下午,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主管后勤的邓副书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该院对市环保局的处罚不服,目前拟申请行政复议。
市环保局:两医院废水超标将处罚
8月18日,惠州市环保局网站的环保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了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等单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列出的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为:该单位2009年3月18日的委托性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其废水设施出口废水所测项目中的pH值偏酸3.2个单位,传染病区废水所测项目中的粪大肠菌群超标3999.0倍。
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显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第一分院废水设施出口废水所测项目中的粪大肠菌群超标47999.0倍。
惠州市环保局相关执法人员称,这两家医院不按许可证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以上行为有现场检查记录表、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该局责令两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据介绍,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排出的污水,首先需经医院内部处理,达到一定标准后排往市政集污管网,接着在下角梅湖的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才会最后排往东江。
市中心医院:不服处罚拟申请行政复议
就市环保局的相关处罚情况,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主管后勤的邓副书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该院对市环保局的处罚不服,目前没有缴纳罚款,并正在考虑提起行政复议。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第一分院废水粪大肠菌群超标问题,邓副书记称,第一分院目前正在完善相关污水设施,“那边可能确实有些超标,但应该不会有47999倍那么多”。
据惠州市环保局法规科负责人介绍,截至昨日,该局并未收到上级部门关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要申请行政复议的通知。而相关当事人如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确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或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该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同批被惠州市环保局处罚并公示的,还有位于惠城区江北惠州大道182号的惠州市友和外科医院(所排废水中粪大肠菌群超标21.0倍),此外还有位于惠城区小金口的梁进强等13家养猪场及旭景光电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等16家超标排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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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大肠菌群数通常作为衡量水质是否受到生活粪便污染的生物学指标。如取水口被粪大肠菌等肠道致病菌污染后,就有可能导致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流行。
实地探访 工作人员:污水处理后可以喝
昨日下午,记者在市中心人民医院一后勤管理人员的指点下,在传染病区大楼后面的一栋两层小楼里,找到了传染病区的污水处理池,发现里面一些污水处理设施已生锈,池里的污水散发着刺鼻难闻的臭气。
记者在拍照时,两名挂着“珠江物管”胸牌的工作人员过来干涉,称该污水处理池已废弃停用,随后将记者带到住院部大楼后东侧的一栋小楼前,称这边才是医院的污水处理总池,“全院的污水均汇总在这里,处理达标后才排放到院外”。
记者看到,该污水处理站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工作人员详细解释了污水处理流程。在出水口处,一名工作人员用塑料杯装了一杯水,称污水经系列处理后已完全达标,并笑着说他甚至可以喝下去,但终究还是没喝。
(实习编辑:林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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