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头有盏台灯。外婆说:“她还是不敢关灯睡觉,怕黑。”小丽还是不敢一个人上厕所,医院厕所在走廊尽头,小丽不敢一个人穿过那长长的走道,不敢一个人蹲在厕所里,她说,她怕“那个人”突然来了,外婆打不赢他。
但小丽的情绪较一月前明显好多了,只是不愿提起“那个人”。说起第二天的庭审时,她脸上的笑突然没了,只说了句“我知道”。但很快,她又笑了。
自入院来,小丽已接受了3次手术,花去医药费近九万元。她刚接受了左眼眶植皮术,等待她的还有4次大手术。院方称,还需直接医药费约十万元,而她上肢神经可能无法恢复到受伤前的状态。
小丽说,等她伤好了会继续上学,她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妈妈,你们下次来时,把我初三的课本带来嘛,我都快忘完了,我要复习。”
垫江活埋少女案昨开庭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垫江县强奸活埋少女一案在垫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涉及未成年人,此案并未公开审理。
法庭上,被告勾维福对自己强奸和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对不起受害者及其家属。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此案。
今年6月8日晚,被告勾维福在垫江县第九中学校门口,将刚下晚自习的小丽(化名)骗至该县沙坪镇环大村化水沟煤矿一废弃风眼井中,先后3次对15岁的小丽实施强奸。后恐罪行败露,决定杀人灭口,用绳子捆绑其双手,用石头砸其头部。在认为小丽已死亡后,又用乱石将小丽的身体掩埋洞内。6月15日凌晨,勾维福指认现场时,警方发现小丽在被活埋六天七夜后,还奇迹般活着。目前,小丽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经法医鉴定,小丽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损伤程度属重伤。
据了解,勾维福生于1953年,小学文化,1983年因抢劫被判刑15年,1992年减刑释放。本案案发后,勾维福于7月18日被逮捕,9月5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就此案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
昨日庭审现场,公诉人认为勾维福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提请法院严惩凶手。小丽的代理律师则向其提出了496183.61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勾维福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受害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均无异议,称自己“犯下滔天大罪,应受到惩罚”,但在赔偿问题上“没有这个经济能力”。
(责任编辑:温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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