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9日凌晨,东莞市斌威服饰有限公司员工王爱华连续加班4个小时后,在回公司宿舍后突然昏迷,送医后确诊脑出血,至今在医院昏迷不醒。事后,涉事公司称病人在下班后病倒,公司无任何过失。近日,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虎门仲裁庭已对此事做出仲裁,要求东莞市斌威服饰有限公司向王爱华支付医疗费和2013年1月的工资,总计13万多元。
但王爱华家属表示,目前医治王爱华,已欠医院15万多元的医疗费,希望有关部门督促该赔偿尽快到位,同时他们也好让王爱华接受更好的治疗。
女工连续加班后脑出血昏迷不醒
据王爱华的丈夫周子恢介绍,今年一月份,王爱华经人介绍后到东莞市斌威服饰有限公司做车位工。王爱华上班后发现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表示身体承受不了。但向工厂主管提出辞职时,工厂管理者要求王爱华必须找到一个人顶替她的职位后才能辞职。在此情况下,王爱华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工作,但在工作22天后,1月29日凌晨,王爱华在工作十多过小时,下班回宿舍后突然昏迷不醒。
“当时,公司的经理和员工将王爱华送到医院,厂方也出了2万元医疗费,之后就再也不愿负责。”周子恢介绍,事后,王爱华所在的公司称,病人是在下班后病倒的,公司无任何过失。
伤者至今昏迷不醒,欠十多万元医疗费
3月26日,记者在东莞虎门北栅曙光光华骨科医院重症监护室见到了王爱华。此时的她仍处于昏迷之中,似乎没有任何意识。但是,当她听到丈夫周子恢的呼叫声后,她会不时睁开眼睛望着丈夫,仅此而已。
负责给她治疗的主治医生告诉记者,经过确诊,王爱华患有以下几种疾病:右侧丘脑出血;脑疝;继发性双侧大脑半球梗塞。虽然王爱华治疗至今已2个月了,但仍然处于昏迷当中,她的心跳、呼吸等生命体征处于基本平稳状况,因此,在其家属不同意停止治疗的情况下,该院只能继续给予她正常治疗。由于王爱华至今昏迷不醒,因此,她一直待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为此,除了已经支付的3万元医疗费外,至今王爱华已欠下医院15万多元。
家属希望早日拿到赔偿,继续治疗
周子恢出示了一份近日的仲裁裁决书。该裁决书由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虎门仲裁庭出具。裁决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工人与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医治时,其所需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为此,东莞市斌威服饰有限公司未及时为王爱华参加社会保险,导致王爱华无法享有社会保险医疗待遇。王爱华家人在今年2月18日申请仲裁并正式立案,直至今年3月6日开庭当天,共产生医疗费用131057.5元。对此费用,该庭予以支持。
另外,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工资,不得拖欠。该案中,东莞市斌威服饰有限公司未能提交王爱华已委托他人为其领取工资的证据。因此,王爱华家人要求东莞市斌威服饰有限公司支付2013年工资请求及数额,该庭也予以支持。因此,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虎门仲裁庭最后裁定,东莞市斌威服饰有限公司在该裁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给王爱华,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医疗费差额:111057.5元;2013年1月工资3500元。
周子恢介绍,涉事公司是否接受这个仲裁结果至今他也不清楚。如果该公司不接受,而是选择上诉,那意味着,他还是无法拿到钱为妻子治疗。无钱给妻子治疗,就意味着妻子的病情将被一天天拖延,病情则会加重。
“我真的希望可以获得相关部门的帮助,让涉事公司尽早赔付妻子的医疗费。这样,他们好把欠医院的账还清,而后带着妻子回家乡去医治。这样一来,至少他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额外开支,且可以让妻子可以获得更好的治疗。”周子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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