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的血液和输注的白蛋白均合格,那丙肝病毒究竟从何而来?法院根据相关医学典籍介绍,认为丙肝的传播途径有输血、静脉注射、性生活、日常密切接触,输注血液、血液制品仅是感染丙肝的途径之一,而非排他性的惟一传播途径。本案中,至于肖雁是通过何种途径感染的丙肝,目前无法确定。
法院认为,肖雁身患丙肝的损害结果,医院和肖雁均没有过错。本案可适用公平原则,由医院给予肖雁适当补偿;兵团血站和石河子血站供应血液经检测均不含有丙肝病毒,是合格血液,两血站采供血和肖雁患丙肝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应担责。
2009年12月28日,法院作出判决: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次性补偿肖雁损失5万元;兵团血站和石河子血站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入院时没有丙肝,出院时却检查出丙肝。我的家人和孩子在这之前、包括现在都没有任何人得过丙肝,这说明什么?”接到一审判决,肖雁很气愤,认为判决“有失公正”。抱着誓要讨理的决心,肖雁上诉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今年4月29日,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医患双方通过法庭质证、辩论,对于丙肝之源及双方责任依然各执一词。因这起案件争议较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医患双方均表示,同意接受庭后调解。
5月11日,记者再次联系肖雁,她表示,她与医院目前还在调解阶段,“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我只是希望自己的不幸遭遇能通过法律、社会、医院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同时也希望不要再有我这样的事发生。 ”
其他热点新闻链接:
(实习编辑:邓紫龙)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