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化名)结婚8年不孕,在医院的建议下尝试做试管婴儿手术,结果手术时引起了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继而并发脑干及双侧小脑梗死,差点丧命。目前李晶瘫痪在床,不能说话,李晶的家属遂将医院告上法院。
不孕尝试“试管婴儿”
李晶1975年出生,1999年结婚,婚后多年一直没能怀上孩子。经检查,李晶属于双侧输卵管阻塞引起不孕。李晶夫妇去过多家医院治疗,都没有效果。8年时间,夫妇基本接受了这一事实,他们认为即使没有孩子,也能生活得很幸福。
2007年1月,李晶因为月经不调到某三甲医院就诊,医生了解到李晶不孕的情况后,建议她去该院生殖中心检查一下。生殖中心的医生认为,李晶可以做体外受精-胚胎移植,这种方式怀孕的几率很高。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就是俗称的“试管婴儿”手术,是指分别将卵子与精子从人体内取出并在体外受精,发育成胚胎后,再移植回母体子宫内,以达到受孕目的的一种技术。
李晶夫妇听完后,重新燃起了要一个孩子的希望,经该医院检查,李晶的身体状况符合“试管婴儿”手术的要求,医院便开始了准备工作。
手术并发症致全身瘫痪
2007年4月17日,医生为李晶进行了取卵手术,共取出卵子21枚。术后,李晶感觉腹痛恶心。此后家属认为,这是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表现,但医院没有重视。4月20日,医院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手术成功半小时之后,李晶确诊患上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接下来一周多时间里,在李晶身体略有好转之后,医院便要求她出院。
5月1日,出院两天的李晶开始头痛、恶心,被家人送到该医院急诊。李晶的丈夫说:“当时我妻子声音粗糙、舌头发麻,医生看完说是正常现象,在我的一再要求下才同意住院观察。”当天夜里,李晶的症状加重,头晕眼花,无法大小便。李晶的丈夫说:“我多次找医生护士反映,但均无回应。”
5月2日上午,李晶的家属继续催促医院检查治疗。家属说:“直到9点40分才有医生赶来,但这时的李晶已经半身无法活动,人也渐渐陷入昏迷,让我们无法接受的是,医生给李晶做完核磁共振检查后,说要第二天上午才能拿到报告做出诊断。”
5月3日,李晶被确诊为脑干、双侧小脑梗死。5月4日,转入ICU(重症监护室),生命垂危。经抢救,李晶脱离了生命危险。虽然已经怀上了孩子,但是李晶此时已经瘫痪,5月30日医院为其进行了人流手术。6月5日,医院称没有高压氧舱,让李晶转院治疗。
家属不服医疗鉴定结果
现在,李晶躺在家里,不能说话,四肢不能动,24小时都要家人照顾。李晶的丈夫既悲伤又无奈:“我妻子头脑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情况,这比植物人更加痛苦。”家人为了能与李晶沟通,想尽了各种办法。最后,李晶的姐姐想到了一个办法,她准备了一张拼音卡片,李晶想表达自己的想法时,就用略微能动弹的右手把拼音一个一个指出来,然后家人再拼出她想说的话。
李晶住进ICU后,花去了大笔的医疗费用,今后的治疗费用、护理费用又将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家属认为,这一切都是医院造成的,几次与医院谈判,均未有结果。李晶的家属只好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医疗费、后续治疗、护理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
法院受理后,医院委托南京医学会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为,医院用药偏高,增加了发生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风险,在李晶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情况下,仍选择新鲜胚胎植入,可加重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程度,医方对此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鉴定认为,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的常见并发症,不过并发脑干梗死较罕见。鉴定结果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李晶的家属不服鉴定结果,向中华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李晶的丈夫说:“医院为了追求试管婴儿成功率的提高,在我妻子出现并发症时仍继续移植胚胎,后来又不顾家属的反映,迟迟不给诊断,拖延了救治的时机,到最后要求我妻子转院,这些都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应该构成一级医疗事故。”
(责任编辑:郎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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