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进入医疗机构后如何进行质量管理,以前国家层面没有一个专门的管理办法,这一状况将有改变。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医疗机构药品的购进、储存、调配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征求意见稿明确,医疗机构发现假药、劣药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发现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当暂停使用。同时,要建立报告制度,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前,医疗机构不得将上述药品销售、销毁、退回企业。
征求意见稿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利用医疗广告进行药品宣传和推荐,配制的医院制剂不得发布广告;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互联网等形式对药品进行广告宣传和推荐;医疗机构不得以邮售、不开具(或伪造)处方销售、柜台开架自选、义诊、试用、展销会以及互联网交易等其他方式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药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临床试验用药品。
征求意见稿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对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调配的,应当做好拆零记录。拆零药品的包装袋上必须注明 “请在医嘱使用期限内服用”字样,并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医疗机构名称等内容。医疗机构应建立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按照“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发放药品。
征求意见稿强调,除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外,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相应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购进药品;在储存药品时,应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
(实习编辑:廖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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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开设中医肾病专科 ,主要使用中医辩证施治方法治疗各类泌尿系疾病,如急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泌尿系结石、慢性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症以及男性性功能障碍疾患 ,取得了较好的疗效。此外,并擅长治疗中风、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以及慢支炎、胃脘痛,抑郁证等内科疾病。
擅长领域:毕业于山西长治医学院,从事内科临床工作二十多年,从事社区全科八年多,擅长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脑卒中、慢性咳嗽、支气管哮喘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擅长领域:在吉林三甲医院从事中医、针灸理疗工作二十余年。曾在长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研修,曾受俄罗斯政府邀请从事中医、针灸等中医诊疗工作。撰写国家级、省级医学论文20余篇,并亲自带教多名中医进修学生。擅长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的各种关节肌肉疼痛,中风偏瘫、痿症、哮喘、癫痫、呃逆等消化系统、神经系统、骨关节、软组织、肌肉等疾患的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