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工会主席、网站总编,拥有多种身份的程天富,先后4次被自己的妻子送进福建龙岩市长汀新桥精神病院,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长达153天。而他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精神疾病,龙岩市第三医院对他的医学诊断结果是无精神病症状,思维逻辑正常。目前,他已经着手对妻子及新桥精神病院进行起诉,称“要用法律来洗刷自己的耻辱”。
相信法律自会给程天富一个裁判,眼下至少可以说,类似程天富这样的遭遇绝非个案。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身体健康,却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30天。深圳女子邹宜均受哥哥姐姐设计,被暴力绑架送入精神病院。重庆江津姑娘小玫只因和继母吵架,被舅舅送进精神病院。厦门女子吴素真在医院对护士骂了一句“婊子”,即被送进精神病院收治22天。河南开封市二职高校医江帆,因频繁上访,在“领导指示”之下被鉴定为“精神病人”。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上访,被镇政府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
这些最终被证明没病的“精神病人”,或者被怀有种种目的的亲属,或者被嚣张而怯懦的基层公权力机关,轻而易举地送进了精神病院。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那些真正需要救治的精神病人却因为经济原因被拒之门外,在残暴而无奈的铁链或绳索下苦苦挣扎,或者酿成“武疯子杀人”的社会惨剧。统计资料显示,中国有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人数超过1亿人,严重精神病患者也已超过千万,其中数百万人对社会治安构成危害。以广东为例,全省有精神障碍患者1500万人,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150万人,他们中真正得到救治的只占20%-30%,还有百万精神病人压根没有得到过治疗。
至少从表相上可以看出,我们的精神病救治体制患上了精神分裂症。需要救治的时候却漠不关心,不需要干涉的时候却沦为鹰犬。而这一切的根源,无不与公益性沦丧和权力被滥用有关。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旧医改潮流中,精神病治疗机构也无法例外地成为追逐利益的主体。在某些精神病院看来,所谓人身权益并不是他们要考虑的首要因素,最重要的是要为送医者负责。说白了,其实就是为医疗费用负责。而精神病院与一般医疗机构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手握着限制病人人身自由的权力。对某些人或机构而言,这一点正是他们陷害亲人、对付“刁民”的有效手段。靠出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来获取利益,这一点正是精神病救治乱相的核心秘密。
让真正需要救治的精神病人享受公益的阳光,让所有的健康人摆脱被当做精神病人剥夺人身自由的恐惧,这是医治上述精神分裂症的方向所在。在事关精神病救治的问题上,有三个最基本的维度,医学的维度用于区分病与非病,法律的维度用于保证人身自由,社会的维度用于保障患者获得医治的权利。被呼吁已久的药方,当然是《精神卫生法》的尽快出台。让人遗憾的是,这部24年来历经10次修改的法律草案,被相关专家毫不客气地评价为“很糟糕”,原因很简单,“它基本上是确认现行的做法”。
在以公益为取向的新医改已经启动的情况下,“差钱”不应该继续成为阻碍《精神卫生法》诞生的理由。这部法律要想成为善法,在解决公益性问题的同时,必须重视对权力的约束和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障。只有这样一种均衡,才能从根本上医治当前精神病救治体制本身所罹患的精神分裂症。
(实习编辑:梁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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