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健康笔记

卫生部:医院应建立新生儿病室质量管理追溯制度

2009-08-03 10:05:00
栏目关注:
核心提示:卫生部:医院应建立新生儿病室质量管理追溯制度

  据报道, 今天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布《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就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和安全做出详细规定。卫生部明确要求,医院应当建立新生儿病室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过程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加强对新生儿诊疗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分析,提高医疗质量。

  卫生部指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应在儿科病房内设置新生儿病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以及儿童医院、妇产科医院和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可设置独立的新生儿科病房,主要收治胎龄超过34周、体重18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的新生儿。

  卫生部规定,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无陪护病区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区应当一患一房,且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并配备吸痰吸氧装置、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有条件的还应配备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新生儿专用监护仪和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卫生部指出,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并定期参加新生儿专业知识的培训。其中,医师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3:1,护士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6:1,并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有一定儿科工作经验。

  《指南》强调,新生儿病室应积极采取措施对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避免造成院内感染;对高危新生儿、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新生儿、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如患儿出现生病体征不稳定、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者,应进行必要的抢救后,及时转入重症监护病房。

  《指南》同时提出,新生儿病室应当严格限定探视时间和探视人员数,患传染性疾病者不得入室探视。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无陪护病区医疗区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

(实习编辑:胡俊)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国领先的健康门户网站,中国互联网百强,于2000年3月9日开通,中国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拥有丰富内容与庞大用户的健康平台。多年来,在健康资讯、名医问答、就医用药信息查询等方面持续领先,引领在线健康信息,月度覆盖超4亿用户。

健康资讯推荐
特别策划
热门问答更多
推荐专家更多
  • 印根权主任医师广州诺亚智慧门诊部

    擅长领域:擅长:儿童哮喘、儿童慢性咳嗽、小儿间质性肺病及呼吸系统疑难病的诊治。

  • 杨群玉主任医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擅长领域:呼吸疾病、小儿顽咳、哮喘,经产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肝胆病等。自拟双石汤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小金丹治疗慢性肝炎血瘀证疗效显著。

  • 陈芳深圳市蛇口人民医院

    擅长领域:毕业于山西长治医学院,从事内科临床工作二十多年,从事社区全科八年多,擅长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脑卒中、慢性咳嗽、支气管哮喘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推荐医院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