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福建省将筹措3.8亿元,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出台的《福建省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实施方案》中了解到的。
据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已列入200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这也是落实新医改方案的重要举措之一。
与以往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相比,此次加强建设凸显如下特点:规划建设跨度时间短,两年即须完成;省级补助资金量最大,以省级为主筹措3.8亿元,分两个年度安排,其中,2009年安排1.8亿元,2010年安排2亿元;省级补助项目覆盖面最大,对业务用房、基本诊疗设备装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卫生院,全部予以补足,对所有经审核认定的乡镇卫生院的D级危房均予以拆除或重建,并将给卫生院配备150辆救护车;建设内容最全面,涵盖了业务用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基本诊疗设备配置等五大方面,基本上可以解决当前乡镇卫生院在硬件建设上面临的问题。
此次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用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D级危房拆除或拆建、基本诊疗设备配置、实施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工程建设等。
业务用房建设方面:按照甲类卫生院每床建筑面积70平方米~80平方米,乙、丙类卫生院每床55平方米的标准,对业务用房未达到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新建、迁建等需要征用土地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地方政府无偿提供建设用地。
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对未设置楼层卫生间的乡镇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必须进行设置建设;对供水、供电、污水处理、院区环境等配套设施予以完善。
D级危房拆除或拆建方面:对乡镇卫生院D级危房限期拆除或拆建。
基本诊疗设备配置方面:参照卫生部《乡镇卫生院主要医疗设备配置品目(2008年版)》,甲、乙、丙三类卫生院通过装备后,其设备原值总额分别达到100万元、70万元、30万元。
实施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工程建设方面:为全省150个中心卫生院配置远程医疗会诊设备。
这些建设完成后,全省865所乡镇卫生院将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标准,将新增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新增病床位1988张;同时,将消除D级危房,改善就医环境;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系统,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就医条件,并将有效缓解看病难问题。
(实习编辑:余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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