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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临床药师进病房

2008-09-22 1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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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黑龙江省卫生厅近日在省内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临床药师将走出药房进病房,像医生一样每天参与医疗查房和会诊,审核医嘱或处方,并书写“药历”,逐步开展全程化药学服务。

  根据要求,临床药师将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审核医嘱或处方,参与临床医师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护;参与日常性医疗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在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对用药难度大的患者,应实施药学监护、查房和书写药历;根据临床药物治疗的需要进行治疗药物的监测,并依据其临床诊断和药动学、药效学的特点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此外,临床药师将掌握与临床用药有关的药物信息,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用药信息及咨询服务,开展合理用药教育,宣传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安全用药。同时协助临床医师共同做好各类药物临床观察,特别是新药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并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反馈工作,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用药调查,开展合理用药、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的研究等。

  据了解,根据要求,每位临床药师参加临床用药实践的时间平均每年不得少于40周。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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