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指出,保健食品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通用名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音、形相似的名称、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有两个及以上功能的,不得使用功能名称作为通用名。
如“天然”、“祖传”等虚假性词意、夸大性词意、绝对化词意、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禁止使用,不允许保健食品以“复方、药、医、治疗、消炎、抗炎、活血、止咳、解毒、各种疾病名称”等命名。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表示,“保健食品命名不规范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从而使他们错误服用”。
虚假夸大宣传比命名误导更严重
诚然,保健食品行业规范命名对于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规范保健食品乃至引导保健食品市场良性发展,仅仅是规范保健食品命名还远远不够。
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对于保健食品的认知还没有完全明确,不论是保健品生产厂商还是消费者都习惯于把保健品功效向“药品”靠拢:消费者注重保健食品的功效,厂商就投其所好、在推销中用模棱两可的描述将保健品“包装”得像药品一样。所以,在规范保健食品命名的同时,更需要对保健食品的宣传加强监管,才能收到一定的效果。
保健品非法添加隐患重重
行业人士坦言,“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食品添加剂(非批准)等其他成分,虚夸功效、虚编疗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屡有发生,已成为影响保健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因为添加药物具有见效快的特点,所以部分不法商家常常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到保健品中。“但是,药物是不允许添加到保健品中的。”据介绍,相关药物都须在医生的严格规定之下服用,如被随意添加到保健品进行服用,则会增加安全隐患。
相对于命名不规范的问题,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是否安全则是消费者更为关心的问题。继规范命名之后,相关部门应该继续深入监管保健品非法添加问题,从生产源头消灭食品安全隐患。
相关链接: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
目前,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情形主要集中在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等类型的保健食品中。比如,在调节血糖类保健食品中添加降糖药;在减肥类保健食品中添加利尿剂或兴奋剂;在抗疲劳类保健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或近似成分等。此外,又比如在改善睡眠类保健食品中添加安定类药物;增高类保健食品中添加生长激素;免疫调节类保健食品中添加中枢食欲抑制剂等。
(责任编辑:姚青)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1999年成为中国优生科学协会推荐产品,2000年被纳入为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使用产品,国家计生委同意在包装和科普宣传资料上注明为“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司推荐产品”。“福施福”在同类保健品中是唯一荣获国家计生委同意推荐作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唯一产品。
擅长领域:在吉林三甲医院从事中医、针灸理疗工作二十余年。曾在长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研修,曾受俄罗斯政府邀请从事中医、针灸等中医诊疗工作。撰写国家级、省级医学论文20余篇,并亲自带教多名中医进修学生。擅长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的各种关节肌肉疼痛,中风偏瘫、痿症、哮喘、癫痫、呃逆等消化系统、神经系统、骨关节、软组织、肌肉等疾患的诊疗。
擅长领域:呼吸疾病、小儿顽咳、哮喘,经产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肝胆病等。自拟双石汤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小金丹治疗慢性肝炎血瘀证疗效显著。
擅长领域:呼吸系统疾病(如:发热、咳嗽、咯血、胸痛、发绀、困难,胸闷、心悸、打鼾……)及老年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管扩张、肺炎、肺结核、胸部肿瘤、呼吸衰竭、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胃肠功紊乱、糖尿病、痛风、骨质疏松、风湿……)的诊断及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