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交纳一部分费用,就可以插队就医,这种“特需门诊”违背《宪法》精神,侵占公共资源,有违社会和谐,应该马上撤除!
“特需门诊”违背《宪法》精神。《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这“人人平等”的权利体现在教育、医疗等一切社会领域。在医疗方面,任何一名公民无论年龄、性别、贫富如何,他都有平等享受社会医疗资源的权利。两家公立医院推出“特需门诊”让一部分富人交钱后可优先看病,而普通患者、广大患者则只能排队等候,明显损害了普通患者、广大患者的公平权利,违背了《宪法》中“人人平等”的精神。而广西卫生厅医政处梁处长却认为,“特需门诊”的设立没有违规,想必这位处长不知道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
“特需门诊”侵占公共资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两家医院是广西最大的公立医院,作为医院,它通过医疗、预防和康复服务,使病人恢复健康,具有生产经营性质,但同时作为公立医院,它本身更是一种公共资源,具有公益性。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基本目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收费低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但是近年来,由于相关部门监管乏力,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公益性质淡化。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出现了借助公共资源,靠向病人收费以维持运行和发展的状况,“特需门诊”正是侵占公共资源,盲目追求高收入的典型代表。
“特需门诊”有违社会和谐。在市场经济发展如火如荼的今天,国家一再强调在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树立改革成果全民共享的价值理念。但在和谐共建的实践中,求富、媚富、为富的现象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身边,不断扭曲着社会核心价值观。作为商家,他们的表现就是通过各种形式和办法提供专为富人而设的服务,从而获取丰厚的利润,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比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的vip服务。而“特需门诊”正是医疗机构媚富心态的真实写照,显然有违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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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2003年研究生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心血管专业,副主任医师,毕业后长期从事急诊科工作,擅长恶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绞痛、高血压病、冠心病、上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酸中毒、脑梗塞、脑出血等疾病的诊治。参与市级课题一项,区级课题一项,发表国内外核心期刊文章数篇。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性溃疡(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消化道出血;肠易激综合症;一般炎症性胃肠道疾病(急慢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急慢性胰腺炎;各种肝炎;肝硬化腹水、大肠息肉;肛裂;肛瘘;内外痔;同时擅长给患者提供胃肠道如何保养等。
擅长领域:呼吸疾病、小儿顽咳、哮喘,经产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肝胆病等。自拟双石汤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小金丹治疗慢性肝炎血瘀证疗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