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零售药店在营业时间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其他营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印发修改后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上获悉的,据悉,该办法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定点药店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药品价格规定,并实行明码标价,为参保人员提供购药明细清单。
据悉,广州全市目前共有医保定点医院400多家,劳动保障部门对定点零售药店每年组织一次考核。此外,新增医保定点药店今起接受申报。
按照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累计违规费用或违规数量超过责令整改情节或其他情节严重的,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违规行为涉及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已支付的违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全额追回。
非法套现将取消资格
受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处理,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采取伪造医疗保险外配处方等非法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采取非法手段套取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等都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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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早在两个月之前,“定点药品”已被宣布“批准上市”,可记者近日在省城几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采访时,却发现“定点药”还“没到”,有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甚至还不知道有这类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