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大事记
·1985年
被称为“医改元年”,这一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对卫生医疗机构实行放权、让利、搞活,实行鼓励创收和自我发展的政策;改革收费制度。医疗机构创收动力趋强,政府卫生投入比重下降,居民医疗费用快速上升。
·1992年9月
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此后,点名手术、特殊护理、特殊病房等新事物涌现。有关“医院是不是掉到钱眼里”、政府主导还是市场改革的争论日益激烈。
·1997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是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
·1998年12月
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全国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0年2月
国务院公布了数易其稿的《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等。宿迁、萧山出售了全部乡镇卫生院。
·2000年2月
《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这是医改的指导性文件。
·2000年
国家计委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放开大部分药品价格。
·2003年
SARS疫情暴露出中国公共卫生体系的脆弱,国家开始在农村推行合作医疗,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民自愿参加,重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05年7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报告,认为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报告产生强烈反响。
·2006年9月
国务院成立11个部委参加的医改协调小组,新一轮医改启动。
·2007年
医改协调小组委托北大、WHO等组织研究医改方案。前后共有9个机构提交了各自方案。
2008年10月
新医改方案正式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1月21日
国务院通过医改方案。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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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世界各国的政府都对药品价格采取程度不等的管制措施。多数国家实行“定价上限”,政府只管药品价格上限。这也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做法。
擅长领域:在吉林三甲医院从事中医、针灸理疗工作二十余年。曾在长春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研修,曾受俄罗斯政府邀请从事中医、针灸等中医诊疗工作。撰写国家级、省级医学论文20余篇,并亲自带教多名中医进修学生。擅长风湿、类风湿、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症等引起的各种关节肌肉疼痛,中风偏瘫、痿症、哮喘、癫痫、呃逆等消化系统、神经系统、骨关节、软组织、肌肉等疾患的诊疗。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系统疾病(胃肠肝胆等)、风湿痹病、鼻炎、咽炎、咳嗽、头痛、眩晕、耳鸣、心悸、冠心病、失眠、虚证及小儿感冒、咳嗽、纳呆、腹痛、腹泻、便秘等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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