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广东省报告,3月19日广东省中山市13名患者在使用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80524、规格为10ml/支的香丹注射液后,出现寒战、发热等临床表现。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天瑞药业生产的该批号香丹注射液热源检测项目不合格。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销售并封存天瑞药业生产的批号为080524的香丹注射液,并做好相关记录;上述单位在临床使用天瑞药业生产的其他批号的香丹注射液时,也要密切观察用药反应,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药。
(实习编辑:肖晓堃)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