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晚,浙江华海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08 年4 月30 日公告了公司控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因一时疏忽,在忘记公司年报披露时间的情况下,于2008 年3 月14 日买入本公司股票49373 股,公司年报披露时间为2008 年3 月25 日,此举无意中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该事项公司已于2008 年3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为此,陈保华先生作出了特别承诺:“本人将在上述股票购入日届满六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08 年9 月15 日售出该49373 股股票,若有收益,则全部收 益归华海药业所有,若亏损,则由本人自己承担。同时,在上述期限内,本人放弃该49373 股股份的表决权。”
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 股转增3 股。2008 年5 月13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实施后,陈保华先生所持有的49373股股份增加至64185 股,买入价格由23.09 元/股变更为17.67 元/股。 陈保华先生已经依照上述承诺内容,于 2008 年9 月16 日(承诺售出时间为2008 年9 月15 日,由于该天为国家法定节假日,股市休市,因此时间延期至2008 年9 月16 日)售出该64185 股股票,售出均价为11.99 元/股。
(实习编辑:肖晓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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