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食品的监管又严在哪里?
12号,“阿姨吃三年酵素肠子表面像蛇皮”,冲上微博热搜头一位。
这是一个让无数“减肥”、“便秘排宿便”用户闻之色变的标题,毕竟从各个商家对酵素的宣传里,多数都有减肥润肠道的介绍。但这位阿姨的经历无疑给大家提了一个警示,吃三年酵素,得结肠黑变病,而且有致癌风险。
根据常规的观察,应该很少有食品企业会把“大黄、番泻叶”等标在成分列表里,这些都是蒽醌类药物。毕竟多数人知道大黄这东西属于导泻用药,而且也不是食品。但肯定有企业把大黄、番泻叶、决明子等加入到了所谓的酵素中,不然没法解释案例中阿姨的病变,这是典型长期蒽醌类药物的作用结果。
在药典里,关于大黄、番泻叶和决明子的功效与主治,都有类似“泻热行滞、通便”的描述。这也就很明确了只要用到这东西,必然能缓解便秘。但问题是蒽醌类泻药是通过改变大肠的吸收、分泌、蠕动导泻,发挥作用中破坏上皮细胞,使得细胞凋亡,凋亡的细胞再被巨噬细胞吞噬,最终形成色素沉积。大量的色素沉积其实就是大量的细胞出现凋亡,而后形成了结肠黑变病。
问题是酵素的成分里有提这些中药形式的蒽醌类药物吗?
铁定没有。一个不属于食品、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组分,如果出现在食品的成分里,那么你让监管机构怎么想?是不会被批准的。你别只看前几天让人腹泻的知乎月饼没事,知乎月饼属于合法合规,但不合科学。而如果成分列表里出现了大黄等,那估计连合法这关都难以通过。
那么问题来了,成分列表里不存在,但最终病变的结果导向又都是指着大黄、番泻叶等物质,这算啥?
非法添加啊!
如果这位阿姨家里还有所谓的酵素产品,完全可以拿去做第三方检测,让检测结果来证实是否非法添加。
如果家里没有,那么也可以拿购物凭证让企业来自证清白。估计企业就面临一个难点,选择送检批次特制,不添加任何导泻药物组分,保证检测合规。还是选择认为自己产品绝无非法添加,把正常批次上交检测。反正要么有效导泻是非法添加,要么是通便无效。
很多东西,如果做成药来注册,是会非常繁琐的,而且监管力度也非常严格。但做成食品注册,却通过销售时宣传来躲避监管,企业被查风险会小很多。比如压片糖果类型,宣传成有保健功能。这就需要我们监管部门要多方位操作,不定期从销售渠道采购后检测,比一次次看企业的生产记录等更有效。
我们不能说药品的监管几近苛刻,但食品的却是太过于敷衍。比如一盒感冒冲剂,里面有小包装,那么每个小包装上都要有生产批次、有效期等信息。但食品就未必,买过一些品牌的,最小包装上只有产品名字。当然你可以说,药品要带生产日期等信息,是考虑到最小销售单元的因素。但一个食品最小包装上不标生产日期等信息,就不是一种风险吗?有几个人会在拆盒后一直保存着大包装盒直到所有的都吃完?因为缺少标识导致放过期吃坏身体,敢说企业就那么理直气壮的给自己做辩解?
合法是企业的最低标准,作为食品企业肯定要合法。但如果仅仅把合法作为自己的框架,那么这企业着实做的不够人性化、细节化。当然,我们也不能要求太多,毕竟还有一大批非法添加的企业在行业里,和他们相比,合法已经难能可贵。
真可惜,明明是一个关乎民生的行业,我们却不得不去比较,到底谁做得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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