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是这个不能在人体内达到的浓度环境,却成了绿谷集团扩大宣传的利器。普通患者只看到了浓度为20mg/ml,看到了近100%的癌细胞抑杀率,但他们所不知道的是,这一浓度在人体内不能实现。
虽然上海药物研究所声称绿谷集团的宣传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的,也保留了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但事实上,该声明发出时,双灵固本散已经被国家药监局注销批号近4个月之久。
抗癌产品的混乱之局
随着绿谷集团灵芝产品被屡屡曝光,不少医院和药店也加强了对绿谷集团派发刊物人员的打击力度。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分部前身是上海纺织局第三医院、肿瘤研究所,现在则是以治疗肿瘤为主的三甲医院。同其他肿瘤医院一样,抗癌产品生产厂家的宣传攻势从没在这里间断过。
从本世纪初,虞和旭就开始与各种抗癌产品打交道。他亲眼见到不少住院的病人盲目听信了非法刊物登载“神药”效果,结果导致病情延误、生命丧失的惨剧。
“在医院领导的授意下,我们保卫科开始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到医院派发广告的人加大查处力度,还印制了各种提醒患者谨防上当的卡片,贴在病房内。”虞和旭为此还获得了医院颁发的创新奖。
但这些努力并不能阻止非法医疗广告的派发。
2007年8月22日,来自“绿谷服务部”的两名广告派发人员趁医院上下班之际,进入病区散发“绿谷灵芝宝”的广告,被医院保安发现并驱散。
随后,虞和旭就向上海徐汇区工商局发出了举报信,要求对位于该区内的“绿谷总部”长期派员散发非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2007年10月12日,徐汇区工商局予以立案调查。
“后来是,工商局按照规定,对上海绿谷进行了2万元的罚款。”虞和旭对这一结果并不满意,他认为,既然这个企业存在如此欺骗患者的行为,而且屡禁不止,监管部门就应该重罚,甚至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
同中华灵芝宝、双灵固本散当时屡查屡罚的情况一样,绿谷灵芝宝铺天盖地的宣传没有因为这一次的教训而有所收敛。
“他们公司(上海绿谷)的人找我,如果不再干涉他们在医院散发广告、刊物,那么他们负责清除那些小公司散发传单的人。”对此,虞和旭并没有妥协。
随着附近一个个肿瘤专家服务部被工商部门勒令摘牌,派发“绿谷灵芝宝”医疗广告和刊物的人已经很少来此。
但来自其他公司的促销人员则是屡禁不止。
“我们收缴的虚假宣传材料都上吨,但还是禁不住那些人。”虞和旭坦承,尽管监管部门屡屡曝光,但抗癌药品非法宣传的势头依旧猖獗。
楼道角落堆积的那些宣传单显示出抗癌药品和保健品市场的混乱:一份四版的《中国肿瘤报》推出了由美国国立癌症研究中心、瑞士癌症研究中心、中国医科院、中国抗癌协会联合推荐的新一代抗癌新药“仙术鸦油”,“国药准字Z61020267”;八版的《健康生活文摘》报道了通过“美国ASCO和德国GSCO临床论证”并获得国家药监局首次批准“国药准字”的灵芝抗癌药品“东方灵芝孢子粉胶囊”;宣称由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和山东医科院共同研发的、抑瘤率达到85.1%的抗癌产品“胞逆康”;大四版《新药导报》高度评价的国家级一类抗癌新药“安体舒”……
这些“报纸刊物”,既没有刊号,也没有广告批号,而里面的内容却不乏权威部门或专家的评价以及抗癌成功的病例。目的只有一个:扩大产品知名度,增加产品可信度,鼓动患者购药。而他们的方式,同绿谷集团用过的宣传方式如出一辙。
但作为监管部门的药监部门,唯一能做的则是,将监测到的结果,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告知。
200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法律法规,其中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依据新法,2007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共撤销了79个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一共有359个药品因为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政控制措施,暂停销售。
(责任编辑:黄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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