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网站昨日曝光了“散结灵胶囊”等4种违法广告的处方药品。此类药品广告存在夸大疗效和功能主治等虚假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对上述违法广告的药品及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同时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同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此次被曝光的药品及其违法广告情况如下:
一、西安方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散结灵胶囊”,其功能主治为“用于阴疽初起,皮色不变,肿硬作痛,瘰疬鼠疮。”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一般3天见效,一疗程症状消失,2~4疗程肿结囊肿萎缩脱落轻松凼愈……”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其功能主治为“用于治疗实证腰痛。” 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3天疼痛明显减轻,30天腰有劲,腿有力,90天腰椎病彻底康复,爬梯扛米袋,样样行……”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脑蛋白水解物口服液”,其功能主治为“用于先天性脑发育不全、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老年性痴呆、颅脑外伤后遗症、脑血管损伤后遗症等疾病。” 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3个月后,感觉四肢僵直明显减轻,就像束在身上的绳子被解开,浑身舒坦多了……”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并使用消费者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十香丸”,其功能主治为“用于气滞寒凝引起的疝气、腹痛等症。” 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广告宣称“当天不自觉放屁,腹部压力消除,疼痛坠胀立即减轻……”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责任编辑: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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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2003年研究生毕业于广东医科大学临床心血管专业,副主任医师,毕业后长期从事急诊科工作,擅长恶性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绞痛、高血压病、冠心病、上消化道出血、糖尿病酸中毒、脑梗塞、脑出血等疾病的诊治。参与市级课题一项,区级课题一项,发表国内外核心期刊文章数篇。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系统疾病(胃肠肝胆等)、风湿痹病、鼻炎、咽炎、咳嗽、头痛、眩晕、耳鸣、心悸、冠心病、失眠、虚证及小儿感冒、咳嗽、纳呆、腹痛、腹泻、便秘等病证。
擅长领域:呼吸系统疾病(如:发热、咳嗽、咯血、胸痛、发绀、困难,胸闷、心悸、打鼾……)及老年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管扩张、肺炎、肺结核、胸部肿瘤、呼吸衰竭、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胃肠功紊乱、糖尿病、痛风、骨质疏松、风湿……)的诊断及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