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专项治理期间,凡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黎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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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避免奥运会期间药源性兴奋剂丑闻事件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公平竞争的体育竞赛环境,从19日到21日,全州各县市食药监局开展了为期3天的“兴奋剂专项整治”互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