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18日通报,在近期组织的食用油生产企业专项检查中,被检查的727家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企业中,发现20家小型企业的食用油产品中致癌物质黄曲霉毒素B1超出标准限量值。
据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关专家介绍,黄曲霉毒素被世界卫生组织的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1类致癌物,是一种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质。在天然污染的食品中,以黄曲霉毒素B1最为多见,其毒性和致癌性也最强。
根据广东省质监局网站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除东源县东江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江牌花生油(型号规格:900ml/瓶,生产日期:2011.11.17)、东莞市贺年丰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厨福记牌一级大豆油(型号规格:5升/瓶,生产日期:2011.11.8)、阳江市好事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谷唛牌花生油(型号规格:1.8升,生产日期:2011.11.7)三种产品外,其余17家企业不合格产品均为散装花生油。
据广东省质监局介绍,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全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企业727家,发现20家小型企业的食用油产品黄曲霉毒素B1超出标准限量值。不合格企业多为小规模的加工厂,均采用半精炼工艺,生产量较小,主要以散装形式零售供应附近居民。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这些企业没有严格按规定进行原料进货把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花生在生长、储存过程中由于天气湿热发霉,黄曲霉菌生长繁殖产生黄曲霉毒素。一些企业对购进的花生原料没有严格筛选和检测,部分霉变花生被用于食用油生产,导致黄曲霉毒素超标。
广东省质监局表示,目前已组织当地质监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产,暂扣生产许可证,依法查封未销售的问题产品,召回问题产品。
(责任编辑:陈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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