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十堰市太和医院天桥处有人在销售假药。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女子正和一位市民争执,女子脚下摆放了两袋东西。见有民警赶来,该女子赶忙收拾东西准备走人,民警跨步上前将其拦住。经询问得知,赵某24日从陕西白河到太和医院治病,25日路经天桥时,遇见一女子自称所卖药材可治疗颈椎病。赵某信以为真,便掏出300元钱购买。后发现所买药材极像竹叶,于是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赵某无奈之下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经仔细辨认,确认该女子所卖“药材”就是竹叶和铁观音茎叶,遂将该女子带回出所。在人民路派出所,该女子首先拒绝承认自己销售假药,然后又表示药材为赵某自愿购买。据查,该女子姓余,52岁,襄樊人。在报经茅箭区公安分局批准后,人民路派出所给予余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查缴的300元赃款退还给赵某。
(实习编辑:岑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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