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分级管理,降低患者买药体验感
去年11月,商务部发布关于《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指出,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市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依据征求意见稿,零售药店将被分为三类。一类药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和中药饮片。
依据不同类别,药店需要配备的药师、执业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数量要求不一。
来自昆明的白女士对39健康网说:“最近犯了鼻炎,想要买一些消炎药,去了好几家药店都说,如今卖这些药要有医生的处方才行。”
除了鼻炎药,以往在药店就能买到的阿莫西林、降压药、胰岛素等处方药,最近在昆明的很多家药店已经买不到了。
据《春城晚报》消息称,原来,此前能购买这些处方药,是因为不少药店都配有执业药师,但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医疗界长期存在的“挂证”乱象,揭露全国20多家药店无执业药师在岗,仅是租用执业药师证挂在店内的情况后,昆明大多数药店严格按规定售卖处方药,要买处方药需出示处方。
征求意见稿中强调,将根据相关部门日常监测、检查信息以及举报投诉等情况,对为符合分类分级标准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零售药店,相应降低其类别或级别。
这么一来,以往在药店就能买到的处方药,现在想买,还得先去医院开处方,让市民觉得麻烦了不少。
知道原因后的白女士表示理解政策,但是不得不承认,买药体验感很差,白天还好,如果是夜晚突然需要这个药岂不更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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