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时在丈夫陪同下上厕所
在厕所里离奇死亡
今日下午,记者来到田独镇中心卫生院。
该院肖院长告诉记者,1月6日上午10点多,苏女士因为颈部发红,便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卫生院看病,值班医生诊断为后神经痛,便让她输液治疗。
医生一共开了4瓶药水,前3瓶药水分别为:丁胺卡纳和林可霉素、葡萄糖酸钙、复方甘参。苏女士输完了其中两瓶,当第三瓶药水输到一半时,她挂着输液瓶在丈夫的陪同下去厕所方便。苏女士进入厕所后,她的丈夫便在门口抽烟等待。大约半支烟的工夫,丈夫进入厕所发现苏女士已经倒在了厕所里。恐慌的丈夫放声大叫,医护人员迅速对病人进行急救,但是抢救无效,病人已经死亡。
死者家属拒绝解剖尸体
医院无奈补偿2万元
肖院长说,在进入厕所之前,医护人员并没有发现苏女士对所输药水有任何过敏或不适的反应。而在苏女士死亡之后,医护人员发现她的后脑勺有一个血肿块。由于病人在医院内死亡,而之前并没有发生药水过敏的反应,医院建议对病人进行尸体解剖,以确定死因。但是死者家属拒绝了医院建议,而是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并于当天下午在医院吵闹了几个小时。
无奈之下,肖院长只好和死者家属协商,最后达成一致:给于家属2万元的补偿。
今日下午,记者又来到三亚市卫生局医教科,该科蔡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蔡科长告诉记者,1月6日事情发生之后,肖院长第一时间向局里进行了汇报,局长指派他和其他两名同事立即赶到了现场。
蔡科长说,赶到医院之后,他们立即进行了调查,但是要鉴定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否是医院的责任,一定要进行尸体解剖才能确认,但是死者家属拒绝了。“死者的后脑部位有一个大肿块,是否是在厕所内摔倒导致死亡或者是医生用药不当引起的死亡,在没解剖的情况下无法确认。”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和死者家属进行了协商。
“他们说,2007年10月份的时候发生了同样的事情,医院也做出了补偿,所以这次才有这样的要求。”肖院长说,2007年10月份的时候,田独镇也曾有一名病人因感冒发烧来到卫生院,打完针后在家中突然昏迷,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卫生院最终在镇委领导的协调下,和家属协调处理了。肖院长摇着头说,没想到他们以此作为先例也提出了赔偿的要求。
肖院长说,这两起病人死亡事件,死者家属都拒绝了解剖要求。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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