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医学界及整个社会的耻辱
将死亡婴儿的尸体当成医疗垃圾,不但已是医学界的潜规则,而且早在2003年之前就已经堂而皇之地写进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这实际上是医学界及整个社会的耻辱,因为它们未能最大限度给予一个生命以应有的尊严和价值![详细]
这也是在刺激人类的情感底线
博大精深的汉语言,不会缺少合理而不失温情的语词来形容死婴,为何偏要用“医疗垃圾”来刺激人类的情感底线呢?这些不幸的婴儿,在即将踏入我们的世界之前,将生命的脚步停止在了母亲的子宫里,但他们毕竟仍旧是人类的后代,当然有权获得人的基本丧葬待遇,怎能忍心以“垃圾”来随意处置呢?[详细]
法规在挑战人类的情感底线
但是,死婴是否属医疗垃圾,法规并不明确
在卫生部网站上查阅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后者除了“病理性废物”类别里,“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可能与死亡婴儿关涉之外,再无相关的类别。可是,死亡婴儿怎么也不应该算“人体组织、器官”吧?因此,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对于死亡婴儿是否应属医疗废物,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详细]
本质上,这是医学认知与公众认知产生冲突
医学认知与公众认知产生冲突的实质是,随着民众人权意识的觉醒与进步,他们已经学会用敏感或者说是敏锐的眼睛,去捕捉那些有可能会侵害与歧视个体生命尊严的种种社会管理规则,并有强烈的愿望与热情去纠正存于一些行业中的不合理、不人性的现状。[详细]
民众人权意识在不断觉醒
结语
一个人的生命是有尊严的,任何一个生命,只要它出生,哪怕是早产,其尊严不应当随着生命的结束而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