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两会:聚焦食品安全问题

扼杀“人之本性”,以法律的名义?

2010年3月22日,四川宜宾南溪公安局网监大队在协办一件由公安部交办的案件中,在一名男子(杨化军)家中的两台电脑中“查出大量从网络下载复制的涉嫌淫秽色情物品”,并“依法”对嫌疑人杨化军处以警告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事件在网络上再次引起轩然大波。公安局的做法到底是在依法办案还是在扼杀人性?“淫秽品罪”究竟何不合理,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详细]


类似“案件”已经发生过好几起了

2004年8月,两名男子因查阅、浏览色情淫秽图片并在该网站上留言。被四川宜宾警方网监支队抓获,“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韩某和钟某供认不讳并深深悔过。” 2008年8月18日,河南南阳市公安局在检查别人电脑中,在一位名叫任超奇的市民电脑中发现两段黄色视频,“警告并处1900元罚款”。事情曝光后,遭到网民强烈质疑。任超奇随后向有关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结果是,南阳公安局最终撤下了罚款处罚,改为给予批评教育。

在家下载观看淫秽品犯了什么法?

网监部门:依据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网监部门适用的法律依据都是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简称“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网友:《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是“下位法”

根据2006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行为违法,但并未对公民查阅淫秽信息作出处罚规定,“按《立法法》有关规定,上位法的效力优于下位法,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法律,是新法,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仅是部门规章,是旧法,因此,查阅的行为应该不算违法。”

在家看淫秽品犯法吗?

在网上看淫秽品跟在大街上看漂亮姑娘的性质差不多

用“常识”思考就会发现事情是多么的荒诞

著名的性学专家李银河女士在博客发文说:我看大家要是再沉默下去,再不抗议,最终将发展到把所有在大街上偷看漂亮姑娘的人的眼睛挖掉的程度。在我看来,公民在家里、在网上看淫秽品跟在大街上看漂亮姑娘的性质差不多,对社会、对他人所造成的危害也差不多。

网民在家看“小电影”有利于政府统治

网民看淫秽品,政府用不着这样如临大敌,天塌不下来,社会也不会大乱,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的稳定不会受到威胁,也许能更加稳定也说不定——大家把欲望和冲动都集中到性快乐上去了,就不会上街闹事,更不会想到要去推翻政权了。这可是老百姓和政府双赢的事情啊。

那大街上看漂亮姑娘也犯法?

“淫秽品法”是文化专制时代遗留下来的严刑峻法

首先,它“违反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由于淫秽品是人类想象力制品,是言论,不是行动,因此淫秽品法与宪法的言论自由条款是相互矛盾的。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谨性和权威性,我们应当或者修改宪法,或者修改淫秽品法。我建议在宪法中保留言论自由的条款,取消淫秽品法是这一建议的逻辑结果。

其次,公民消费淫秽品的权利受宪法保护

正如宪法中并无“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吃饭的权利”字样一样,宪法中也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性权利”的字样,因为这两项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题中应有之义。同样,正如我们无法用刑法禁止人们吃饭的权利一样,我们也无法用刑法禁止人们参与性活动及消费相关产品的权利。此外,值得提醒人们注意的是,正如吃饭从根本上并不是对人有害的事情一样,性及相关产品从根本上也并不是对人有害的。

这是“满清十大酷刑”的翻版

对于淫秽品,我们应该持什么态度

淫秽品属于低级趣味,但我们不可以动用刑法惩罚人们的低级趣味

淫秽品属于低俗文化、低级趣味,我们应当大力提倡高雅文化的消费,与此同时,应当动员社会上所有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抵制淫秽品的消费。但是,我们不可以动用刑法惩罚人们的低级趣味。因为如果要严格执行惩罚人们低级趣味的法律,应当被抓进监狱的人当以亿计。这是很不现实的。曾有过一个失败的试验: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北京警方曾雄心勃勃地开展过一个抓捕所有淫秽品传播者的行动,行动开始不久,所有的监狱、拘留所立即爆满,不得不紧急征用宾馆、招待所作为临时监所。此次行动的荒诞性渐渐显现,最后被上峰紧急叫停,整个行动落了个虎头蛇尾、不了了之的结果。

应当想办法阻止青少年接触淫秽品

这是世界上所有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国家(它们大多没有淫秽品法)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各国都有相关保护青少年的措施,如影视作品的分级制,色情网站的准入年龄控制等。一个重要的前提是:既要阻止青少年接触淫秽品,又要保护成年公民消费淫秽品的权利。

想办法阻止青少年接触淫秽品

结语看淫秽品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言论”,反对言论自由是有悖于现行宪法的。许多用“常识”就能明白的事实,由于传统思想作祟和可怕的社会普遍共识,产生了多少让人哭笑不得的荒诞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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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文生 监制:文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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