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伤风感冒、肚子疼等小病没必要去大医院,上个小诊所开点药就行。”这是大部分人的普遍想法。然而,很多身边的小诊所,难保不是“黑心杀手”。从2011年以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了27件非法行医案件,比2007年至2010年增长了6.75倍。非法行医案件呈现出快速增长蔓延的趋势。
家住北京市大兴区的小马(化名)高烧39.5度,喉咙有些肿,就到家门口刚刚开业两个月的小诊所去看病,在这里的坐诊“医生”王某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他看了小马的症状之后,认为只是感冒而已,让小马在诊所输了两瓶治感冒的药。
没过多久,小马又来到诊所复诊,说病情没有好转。就在小马躺在诊所床上休息的时候,突然发病从床上掉了下来,随即呼吸变快,瞳孔放大,小便失禁,王某给小马做了人工呼吸,其他人叫了救护车,但等救护车来了,小马已经死亡。经北京市大兴区医学会专家分析意见认定,马某系急性感染性心肌炎并发急性左心衰竭、肺水肿而导致死亡。王某延误了患者小马疾病的诊断及治疗。2012年4月28日,王某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2000元。
非法行医多存在于城乡结合部
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司左军介绍,非法行医案件多发生于流动人口聚集的地区,多为距离市区较近的村镇。“黑诊所”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展医疗行为的机构或个人。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属于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司左军介绍,大兴院近几年办理的非法行医案件中有30件为犯罪嫌疑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开办医疗机构的案件。其行医场所多为出租房屋,条件简陋,卫生条件较差,有些“医生”不做检查,不开处方,全凭经验甚至直觉用药。
对于“非法行医”屡禁不止且呈上升的势态,司左军解释,非法行医的投入成本和违法成本较低,处罚力度不强。再者,较之正规医院,黑诊所具有营业时间灵活、价格低廉、可上门服务等特点,这种随到随治,无需挂号,先看病后付账的非法诊所,收入不高的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往往会因为图方便而选择黑诊所。
大部分就诊者受教育程度低,迷信祖传秘方、偏方,因与行医者系老乡关系,盲目相信行医者的医疗水平。此外,绝大部分就诊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一旦经非法行医者治疗无效或者出现误诊,很少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司左军说,大部分案件都是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在主动查处过程中发现。
检方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惩治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的巡查工作;让群众了解“黑诊所”的危险性,鼓励群众受到侵害后,主动报案;加大对医疗的投入,在外来人口聚集的地方多设立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机构,方便群众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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