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医生大全

《处方管理办法》引出的风险

2008-11-12 09:40:00
栏目关注:
核心提示:由卫生部公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已于去年正式实行,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出台此项规定的用意很明显,通过限制医师处方上出现药品商品名,来割除医师和药品生产厂家之间的利益纽带。

  由卫生部公布的《处方管理办法》已于去年正式实行,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出台此项规定的用意很明显,通过限制医师处方上出现药品商品名,来割除医师和药品生产厂家之间的利益纽带。

  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开处方,应该没什么值得诟病的地方。问题就出在医师的处方发到护士和药房手里,会引发一些风险。

  以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为例子,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作为药品通用名,在医师的处方里很常见,由于这种药品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反应,所以需要在注射前做皮试。做皮试一般是用处方之药品的稀释液进行,皮试阴性以后再将这种批号的药品进行注射。问题就出在这里,因为生产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的生产厂家很多,在医院也同时存在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商品名的同一种通用名化学药品。做皮试用的和注射用的药品应该是同一个厂家的同批号产品,这样的皮试才有意义。护士取药的时候,药房在供药的时候,用来皮试的和用来注射的药品虽然是同一种药品通用名,但不是出自一个厂家。这就会给患者造成医疗上的风险。医院采购的药品,同一个厂家一般是同一批号,如果还是采取医师处方用商品名的方法,这种风险就不会存在。

  笔者反对因为害怕由于医疗体制改革而产生的风险就退回老路上去。关于以上问题,很多医院对某种厂家的药品采取默认性使用的办法,来规避这种潜在的风险,但是,风险却实实在在存在着。

(责任编辑:龙彩霞)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39健康网专业医疗保健信息平台 优质健康资讯门户网站  

中国领先的健康门户网站,中国互联网百强,于2000年3月9日开通,中国历史悠久、规模最大、拥有丰富内容与庞大用户的健康平台。多年来,在健康资讯、名医问答、就医用药信息查询等方面持续领先,引领在线健康信息,月度覆盖超4亿用户。

健康资讯推荐
特别策划
推荐专家更多
  • 冯惠玲副主任医师佛山市中医院

    擅长领域:中西医结合治疗耳鼻喉科的各种疾病。尤其专治变态反应性疾病(过敏性鼻炎、哮喘、荨麻诊)

  • 向晓玲副主任医师绵阳市肛肠病医院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性溃疡(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消化道出血;肠易激综合症;一般炎症性胃肠道疾病(急慢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急慢性胰腺炎;各种肝炎;肝硬化腹水、大肠息肉;肛裂;肛瘘;内外痔;同时擅长给患者提供胃肠道如何保养等。

  • 彭树灵副主任中医师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擅长领域:擅长治疗消化系统疾病(胃肠肝胆等)、风湿痹病、鼻炎、咽炎、咳嗽、头痛、眩晕、耳鸣、心悸、冠心病、失眠、虚证及小儿感冒、咳嗽、纳呆、腹痛、腹泻、便秘等病证。

推荐医院更多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