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六安市药监局决定对“消癌平片”等4种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我市范围内的销售,要求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立即将相关药品下架。
这4种违法广告药品分别是: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消癌平片”(国药准字Z20053336号)、贵州百祥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艾愈胶囊”(国药准字Z20025336号)、吉林天力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复方万年青胶囊”(国药准字Z20020717号)、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复方手参益智胶囊”(国药准字Z20026454号)。
(实习编辑:张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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