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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店药品差价达56% 以药养医顽疾难治

2010-03-03

核心提示:在强制实行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的背景之下,广州医药市场却在具体操作中变了样。医院销售的药品贵于药店依旧是普遍现象。

  药品招标“猫腻”仍多

  “主要是信息不对称惹的祸。”接受记者采访的上述几位业内人士都表示,在孤立单个的医患关系中,患者无疑始终处于绝对弱势的权利地位,比如具体选择药物、高价药还是便宜药,选择诊疗方案,高价还是低价方案的权利,都很难主张、落实,无法与医院医生形成真正的平等关系。

  分析人士认为,尽管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对部分药品实行最高限价、集中招标采购等,但因为我国医药行业低水平重复生产非常严重,由于生产能力过剩,为了生存,药厂就将药品出厂价大幅提高,作为推广产品过程中的各种费用。

  因此,“药品市场的竞争,不再单纯是质量与品种的竞争,而更多是折扣高低、回扣多少的竞争。”上述人士如是定义。

  如上述的那样,药厂提供给药品批发公司的药品不是按实际出厂价给,提供给医院的,也只是批发价的几折。从表面看,药品批发公司、医院和大夫都没有从患者那儿拿钱,但是药厂给他们的好处,实际上都是由患者“埋单”。

  事实上,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一定程度上是能遏制药物价格虚高不下,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多问题。

  为什么经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药物,售价仍是居高不下呢?业内人士解释说,一方面,药品在出厂的时候就已经定了一个虚高的价格,作为推销产品中的各种费用和回扣。例如某企业生产的一种药品,出厂价每盒59.50元,批发价72.60元,零售价达到99元;另一方面,在药品招标中也存在一些药品经营机构互相串通、抬高价格的现象,有的代理机构管理不善,甚至个别单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事实上,行业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如果中标价低了,就意味着药厂原来“预留”给医院的回扣比例受到挤压。没有了这部分“预留回扣”,就是进了集中招标的中标目录,也没钱再“打点”医院的各个环节。

  在医药代表中流传着“中标找死”的说法,说的就是中标价压低了药品进入医院的价格,如果给医院领导和医生的回扣少了,进了医院的药品也卖不动。而记者在调查时也发现,招标药品中,中标价远高于平价药店零售价的现象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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