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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家药品应急保障体系是当务之急

核心提示:8月24日,由中国药学会承担的国家“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该项课题今年2月启动后,中国药学会充分依靠学会的专家资源和社会资源,依托中国药学会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有力的数据支撑,提出了我国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课题组经过大量调研分析,提出建设一个体系,构筑四个保障平台的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力求提高我国药品应急供应效率。

  综合方案:构建一个体系和四个保障平台

  根据前期的实地考察和调研分析,课题组提出了构建一个体系、四个保障平台的总思路,即建设我国完善的药品应急体系,依托法律、资金、信息、能力四个平台来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

  李少丽说,一个体系中的药品应急体系建设重在明确该体系中各行政管理部门、承储单位和供给对象之间的关系和运行体制。

  课题组之所以提出四个保障平台是为了确保体系中的各主体之间的领导、指挥、物流和信息的通畅,达到纵向连贯和横向衔接。课题组提出了“通道式”和“板块式”两种体系框架,分别适用不同的管理系统,供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法律保障平台:制定《国家医药储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

  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国际医药商学院教授邵蓉代表研究小组提出,为避免由于法律缺失造成的工作混乱,保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药品供应储备有法可依,“十二五”期间我国药品应急保障平台有效运行的法律法规方案应该包括:制定《国家医药储备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和落实我国应急药品目录的定期修订制度,动态轮储销核制度和有偿调用制度,完善对应急药品储备形式的要求。考虑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制订我国药品应急药品分类标准;制订医药储备分级响应预案。实行军地联合的药品应急体系等,以及远期法律法规建设设想等。

  资金保障平台:利用金融手段提高筹资能力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刘国恩教授提出,课题组对资金保障方面的研究主要通过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模型,提出资金保障的方案。一方面要加大财政专项投入,确保国家医药储备适应突发事件需要。另一方面,还需要完善储备资金投入、建立使用和补偿机制,执行储备资金决算制度,既要保障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也要保障承储单位的利益和激发承储单位的积极性。

  课题组还探索性地提出,可以利用现代金融手段提高应急药品筹资能力的方式,利用金融保险体系的杠杆作用,减少国家和企业的风险。完善应急药品储备的日常资金管理制度,探索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轮储损失和特殊储备品种过期的核销和补偿机制。

  信息保障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医药储备信息网络

  第二军医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学教研室主任储文功教授提出,在信息保障方面,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医药储备信息网络平台和药品生产储备数据库(包括地区与中央储备、地方与军队储备)。

  另外,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制定特殊情况下利用军队通信保障信息畅通的预案,保证应急药品需求和供给信息的高效沟通。加强跨部门应急信息沟通,从气象、地震、水利、农林、卫生、运输、反恐、消防等部门预测、预警信息的交流中获得应急药品需求的信息,注重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收集和评估,动态调整应急药品储备的数量和品种结构。

  能力保障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最高应急指挥中心

  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石晟怡研究员提出,构建能力保障平台,重点体现在生产储备能力、应急采购配送能力、应急指挥能力、应急队伍建设、应急人员培训等方面。

  一方面,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最高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和协调目前已有的各级应急部门,包括对军队和地方应急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实现应急信息的统一收集、发布和共享,减少部门间交易成本;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国家医药储备领导小组,与全国最高应急指挥中心直接沟通。

  另一方面,要合理布局国家应急药品储备机构和供应机构,包括军队和地方药品储备机构之间的合理布局。

  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还需要成立应急药品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应急药品储备政策、目录、预案及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应急救援药学专业服务队伍建设,主要负责应急救援中药事服务,包括救援中药品的运输和储存中的质量管理、药品的分类管理、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捐赠药品质量审查、国外捐赠药品的管理等。

  广泛听取意见 不断完善方案

  此次研讨会是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初步成果首次亮相,目的是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最终为国家发改委提交一份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研讨会上谈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1.注重制度衔接

  桑国卫就最终研究报告的形成提出具体要求:要体现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要体现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要体现军地结合、军民融合;要体现纵向、横向的衔接与联合。

  卫生部应急办公室张国新副主任认为,药品应急保障供给是应对突发事件中卫生医疗方面重要的内容,建议从课题总体方向把握上,把药品应急保障体系放在国家的卫生应急保障体系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建议,一是继续把握药品应急与其他应急工作的结合性,因为其他的应急工作都离不开药品保障。二是继续把握好药品应急保障与其他工作的衔接性,把这些工作结合到各个政府主管部门。三是继续探讨具体操作的方式方法,把研究成果推到实际应用中去。

  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菲利浦·帕斯莫尔博士介绍国际药品应急救援方面的经验时提出,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事件的出现,使得应急建设的完善工作更加引人关注。建立快速、灵活性的多元化体系,强调高质量、高标准,强化优势力量,突出常态应急意识,只有常态工作做得好,突发事件出现时才能做到应急,才能保证应急的及时、有效。

  2.新增一些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副司长吴海东说,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研究所涵盖的内容宽泛,可以以储备为主,再兼顾其他,比如应急生产、应急采购,包括应急研发、应急审批等,课题内容应该更均衡一些。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田锦尘认为,课题报告所提出的四个保障平台中,法律、资金、信息的提法和具体内容比较吻合,能力保障的内容希望能有一个更准确的概括,因为药品应急体系建设总的来说都是一个能力建设的问题,包括法律、资金、信息等,希望能进一步深化研究。

  国家中医药管理司政策法规和监督司司长闫树江说,在研究我国药品应急体系时要考虑到中药及其特殊性,因为很多中药的生产周期不是一两年。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把药品应急包括储备搞好,还需要深入研究,希望国家药品应急体系建设更能符合国情。

  北京市卫生局方来英局长认为,药品应急体系可能不完全等同于药品储备,药品储备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研究时可以把视野放得更宽一些。在药品应急体系建设时要防止过左或过右,比如现在各级都建药品储备,可能就不合适,区县级过多储备并没有必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要强调政府的作用,这也是政府的公共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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