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鼓励公民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和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违法行为。有关行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受理举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责任编辑: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