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美国的研究组织“公共利益科学中心”(CSPI)发布报告称,其机构的研究人员在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健怡可乐和百事轻怡等4种产品中均发现了一种在产品配料中的焦糖色素中使用的名为4-甲基咪唑的化学物质,我国媒体报道、尤其是网络媒体报道,通常直接称“可乐检出致癌物”。
可乐不是含致癌物 是“可能致癌物”
根据报道,可乐中检验出的“致癌物”为4-甲基咪唑,英文名4-Methylimidazole,简称4-MI,分子式为C4H6N2。查验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和美国化学会的化学物列表,均可得知其致癌风险为2B级,因此,准确的说法是“可能致癌物”,而不是致癌物。
2B级致癌风险的物质看,对人类致癌性证据有限,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并不充分;或对人类致癌性证据不足,对实验动物致癌性证据充分。而可乐中的4-甲基咪唑属于后者,对实验动物致癌,但对人类致癌性证据不足,只是“可能致癌”。
可能致癌物超标才是危险 媒体为何错用概念
即使存在可能致癌物,也不代表肯定就必定致癌。实际上,目前的研究对许多化学物的致癌可能性,大都停留在动物实验阶段,因为不可能进行人体试验,真正检测物质在人体的致癌性。只能靠临床数据积累,需要相当长时间,而且,大都无法有定论。
更重要的是,广义上的“致癌物”,其实在人们身边几乎随处皆是,“致癌物超标”才是真正对人体健康有致命影响的情况。然而,现代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又或者限于标题字数,通常忽略到一些关键字眼,例如“可能致癌物”中的“可能”,并且在内文对致癌物的解释语焉不详,从而达到出现“致癌”这个触目惊心而又吸引关注的字眼。
根据外电报道,可乐的可能致癌物质——焦糖色素在原料阶段的浓度超标,但最终的饮料是原料稀释制成的,成品时已经不超标,其实是符合健康标准的合格食品。美国公益机构之所以要求政府禁用,主要是起更加保险作用——“如果能够生产不含致癌物质的着色剂,饮料行业就应当使用这些改良的着色剂”。
本次CSPI报告中的4-MI量被专家认为实际上不足为惧,资料显示,FDA规定的焦糖色素中使用的4-MI上限为250ppm(百万分率)。在投入汽水生产中使用时,焦糖便被稀释。根据路透社的推算,CSPI报告中显示的4-MI最高水平仅约为0.4ppm。
而可乐的焦糖色素可能致癌早就不是新闻,历年来都有相关报道和研究,可乐中含有的可能致癌物甚至不止4-甲基咪唑,还有2-甲基咪唑。
人们对致癌风险缺乏明确概念
而普罗大众,则适应了海量信息时代媒体媒体提供配套信息报道的环境,看到致癌物超标,读者可能有两类极端反应:一类是看到“致癌物”这个词就心生恐惧,把致癌物跟患癌划上等号;或是已对相关报道厌烦,已经开始无视“××致癌”的说法。
对大部分国民而言,癌症的概念大都停留在一种绝症的认识层次。面对时不时曝出的某用品致癌报道,他们大多会在日常对话、微博或者QQ、MSN上调笑、讨论几句。真正亲自去研究报道中的致癌物质的人,也有,但肯定不占多数,人们对致癌风险并没有明确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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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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