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药检所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2010-9-29        

  2005年初深圳市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深圳药检所”)在国内首次发现“苦乐康”胶囊及囊壳中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罗格列酮、苯乙双胍等西药成分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

  2008年10月,由亚太地区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主办、香港政府化验所承办的“APLAC T065草药中镉和铅的含量”能力验证结果揭晓,深圳药检所获满意结果。

  2009年,市药检所圆满完成《中国药典》2010年版编制工作中46个品种起草任务和96个品种复核任务。

  伴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成长,深圳药检所不断演绎着深圳药检工作的传奇。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所长鲁艺告诉记者:“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深圳药监局的直接领导下,深圳药检工作不断创新开拓发展,所内各项工作在全国药检系统中均居于领先行列。”

  在改革浪潮中起步

  李军是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副所长,她至今还清楚地记得1986年初到市药品检验所时的情景。“那时只有3个检验科室,实验室里所谓大型精密仪器,就是721分光光度计和电光天平等设备。”李军回忆道。

  1982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卫生局成立深圳市药品检验所。1984年,深圳市药检所正式开始筹建。1986年1月1日,深圳药检所正式开展工作。

  李军告诉记者,深圳药检所开展工作之初只有7名工作人员,5间办公用房。“当时主要承担药品检验工作,包括政府的监督抽样和企业的委托检验。检测内容仅针对药品进行,就连当时的检验报告书都是复写纸手写的。”李军回忆说。

  经过28年的发展,我市对药品检验系统的建设越来越重视,投入力度逐年加大进一步推动了深圳药品检验机构基础建设的开展。

  如今,深圳药检所具有物理、化学、生物等各方面的多种检测项目的药检大楼,仪器设备资产近1亿元;拥有国家药品、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地方级专业人才领军人物等专业技术人员近百人。

  如今,深圳药检所的检验范围已从单一的药品扩展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和实验用水等七大类,检验检测项目千余项,成为我市药品监管的主要技术支撑力量。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所长鲁艺告诉记者,我市药品检验信息化系统也日臻完善,检验检测的效能和面向社会公众及医药企业的服务水平大大提高。

  在时代潮头中前进

  虽然成立之初人手少,检验设备少,但深圳药检所一直坚持为深圳市民的用药安全构筑更加坚实的技术防线。

  28年来,深圳药检所坚持“科学、公正、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严把质量关,及时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为确保深圳市民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深圳28年的药检史中,我市药品检验的工作量从过往每年不足1000批次,发展至每年3000批次,2009年更是突破性地达到了近7000批次。

  1990年,深圳药检所首次通过计量认证,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取得计量认证书的药品检验所。

  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给深圳特区带来了再次腾飞的契机。深圳药检工作也乘风破浪,再次出现新的生机。1992年12月7日,深圳药检所搬迁至深圳市北环路银湖路口3098平方米的药检实验大楼办公。

  1997年2月5日,深圳药检所被卫生部批准为药品检验合格单位,并取得药品检验实验室认证合格证书,成为全国同级药检所中第一批获证单位。

  2003年,深圳药检所加挂“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牌子。

  2004年3月,医械中心首次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同年11月,首次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检测资格认可,正式获得开展11项医疗器械产品的检测资格。

  2005年,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与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打破了行业与部门的界限,采取双边实验室合作,实行“共管联检”模式运行共建实验室,整合医疗器械检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这种创新模式得到了双方主管部门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和支持,受到了企业的极大欢迎。

  截至2010年,医械中心已经获得368项医疗器械的检测资质,为市场监管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2010年3月,深圳药检所完成新址搬迁,位于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的深圳新药检大楼于同年5月正式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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