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政策带量采购,什么时候才能全面落地?
过去,药品定价权分散于多个不同的部门和地区,发改委审批一部分药价,各省自行举办药品招投标。
这种状况造成的客观结果就是,医保局作为支付方式却没有招标采购的权利,也就无法制约医疗费用,导致多地的医保资金面临透支风险。
随着国家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国家医保局将所有与支付方相关的权限收归一体,统一行使谈判权,医保局作为超级买家,主导采购价格,牢牢掌握定价权。医保带量采购的新政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同一组别只选取一种药品,优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4+7中选品种,几乎无一例外的具有两个特征:原研或临床上质量比肩原研、价格上极其低廉。
这是一件好事,但仍受限于目前一致性评价进展,目前全国已完成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仅有34个,占市场总量相当有限,试点范围方面,目前也仅仅是11个大城市而已,向全国推广还需要持续的探索。
所以,想要享受到4+7政策带来的红利,还有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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