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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男孩吃鸡翅嘴唇手指甲发紫 家属索赔医疗费

2009-09-01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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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我孙子是吃这家的鸡翅中毒的,差点丢了命。”昨日中午,在长春市东民主大街与东朝阳路交会处附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饭店门前,杨老太和老伴为孙子索要医疗费。而饭店称,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吃他家饭店鸡翅中毒的。

  “我孙子是吃这家的鸡翅中毒的,差点丢了命。”昨日中午,在长春市东民主大街与东朝阳路交会处附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饭店门前,杨老太和老伴为孙子索要医疗费。而饭店称,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是吃他家饭店鸡翅中毒的。

  老太为7岁孙子讨医疗费

  昨日中午,杨老太和老伴顶着烈日,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饭店门前,向饭店索要医疗费。

  杨老太说:“我孙子小博(化名)今年刚7岁,8月15号那天,他晚上没吃饭,他姑姑跟朋友王某在这家饭店吃饭,把剩下的鸡翅打包带回家,两人一人拿了一盒。大概晚上10点多,我孙子吵着饿,就拿出打包回来的鸡翅吃,一口气吃了7个,吃完就睡觉了。大概在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孩子就说腿难受,他妈给他揉了一会儿,后来让孩子走走活动一下,没想到孩子一下就摔倒了,后来打开灯一看,发现孩子的嘴唇和手指甲都是紫色的,家里人赶紧打车把孩子送到了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抢救。”

  送检鸡翅被查出“有毒”

  小博被送到医院检查时已神志不清,后来转院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儿科分院,经过6个小时抢救才保住命。杨老太说:“医院诊断是小博食物中毒,亚硝酸盐超标,而小博只吃了鸡翅,那就是吃鸡翅中毒的。”

  8月24日,小博就出院了,但相关的诊断得在今日出具。杨老太的老伴拿出了一份长春市朝阳区疾病防控中心的检验报告,报告是在8月26日出具的,上面标有送检鸡翅亚硝酸盐含量不合格。杨老太说:“送检的鸡翅,就是我孙子吃剩下的鸡翅,这个鸡翅有毒。”

  杨老太还说,事发后,饭店方一位叫刘刚的厨师长,去看了小博,拿了两次钱,第一次拿5000元,第二次拿3000元,一共拿8000元。小博虽然出院了,但医生说,孩子脑部有积液,需做磁共振等治疗。杨老太认为这些后续的治疗费用饭店都得给出。杨老太说:“这次就想让饭店出20000元,作为孩子后续治疗费。”

  饭店承认厨师长拿8000元

  “社会主义新农村”饭店的前厅杨经理接待记者时非常激动,她说:“凭什么说是吃了我们店的鸡翅中毒的?”记者询问,是否有厨师长出面解决此事,杨经理开始表示并不知道此事,后来说这位厨师长在哈尔滨,再后来表示确实有厨师长拿8000元给对方。杨经理称:“我们是出于人道主义才拿的钱,并不代表这鸡翅是我们的。杨经理说,对方曾提出索要50000元的赔偿款,饭店并没有答应,后来就变成了20000元。”

  “这是敲诈,他们连续几天来这里闹,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经营状况。”杨经理说,要起诉杨老太和她老伴,让他们赔偿损失。

  另两小孩中毒与饭店私了?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与小博姑姑一起吃饭的王女士的电话。王女士说,当天她的儿子跟侄女都吃了打包回家的鸡翅,没到两小时,也出现了跟小博一样的症状,都是神志不清,事发后,饭店拿了5100元医疗费私了。由于记者无法联系到厨师长刘刚,此情况未能进一步证实。

(实习编辑: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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