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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对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作出新规

2011-09-06 17:46:00SFDA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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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卫生部官网9月6日消息,卫生部医管司近日组织起草了《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并向各省市区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对于病人病情作出分级,同时对于分级分区的流程做出详细说明。

  据卫生部官网9月6日消息,卫生部医管司近日组织起草了《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试点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下文称《意见稿》),并向各省市区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其目的是为了推动急诊科规范化建设、提高急诊病人分诊准确率、保障急诊病人医疗安全。

  在《意见稿》中对于急诊病人病情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分为四级,分别是A濒危病人、B危重病人、C急症病人、D非急症病人,另外还需根据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对患者病情进行酌情评分。如临床判断病人为“非急症病人”(D级),但病人病情复杂,需要占用2个或2个以上急诊医疗资源,则病人病情分级定为3级。即3级病人包括:急症病人和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的“非急症病人”;4级病人指“非急症病人”,且所需急诊医疗资源≤1。另外《意见稿》中还对急症病人病情分级分区的流程都做了详细的说明。详情可登陆卫生部官网(http://www.moh.gov.cn)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晏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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