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医疗服务应有合理回报
《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发布,经过2—3年的酝酿讨论,是医改系列配套文件之一。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认为,《意见》是根据医改的精神制定,旨在控制药品费用,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改变过去药品费用与非药品费用扭曲的收费结构,改变不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中心研究员李宪法表示,价格形成机制的讨论一直贯穿于医改方案讨论的始终。《意见》所制定的方向是对的,兼顾和平衡了各方的利益,是值得肯定的。
对于如何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刘国恩说,长期以来,我国的药品价格、大型设备的投入,都是同市场接轨的,在这上面,没有太多的调整空间,最多也就是现在的零差率。而医疗服务的价格,是通过行政来控制的。从长远来看,要从机制和体制上想办法解决,让医疗服务价格得到合理的回报,符合市场规律,符合患者的价值判断。
对此,李宪法研究员表示类似的看法。他说,价格改革解决不了“看病贵”的难题,因为价格不是和费用直接对应的。一系列的降价措施、药品招标改革等,并没有解决看病贵的难题,政策目标难以实现。手握处方的医生只要在处方上进行稍微的调整,就会“消化”掉药品降价的效果。改革价格形成机制,需要的是改变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使公立医院得到合理补偿。
(实习编辑:马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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