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提供作为公共产品的基本医疗保障没有否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机制不仅包括责任划分、融资渠道,还包括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送达机制。如果说,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在责任划分、融资渠道方面政府的责任需要进一步强化,那么,在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的送达机制方面,市场机制的功能需要进一步强化。
实际上,中国目前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失灵依然是最困扰难解的问题之一,而同时,医疗机构的市场化屡遭诟病。
问题并不在于市场化本身,而在于:其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范围。如果把医疗卫生服务责任从政府转向私人部门,医疗卫生服务费用由病患者承担,那么,必然导致市场机制发挥合适作用环境的缺失,相应地,市场机制很难改进医疗卫生服务。其二,所谓的市场化医疗卫生服务借“市场化”之名,行“医疗垄断”之实,进一步扭曲了本身不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降低了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不合适医疗服务行业的规制比如不合适准入门槛,行业歧视性政策实际上破坏了市场,医疗机构结构性失衡,供给不能满足需求,医药费在各家医院的“竞争”中不停地往上涨,而且向病患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增开多开药品以增加医院收入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相应地患者看病的费用越来越高,自然看不到市场机制应该带来的好处。显然,这个结果不是市场机制造成的,相反,它是合适市场的缺失引起的。
事实上,基本医疗保障的送达机制市场化自身并不是坏事,即便是在发达国家,公费医疗体系也很难解决医护人员缺乏积极性、效率低下、服务不周的问题。通过多元办医格局,允许并引导有能力、有条件的社会力量投资医疗服务领域,同时鼓励竞争,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提高基本医疗卫生保障的送达机制效率的必然选择。
改革关键: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需要重视的是,如果把明显缓解中国民众“看病难、看病贵”作为目标,以政府为主导提供作为公共产品的基本医疗保障还不足以成为实现这个目标的充分条件。
实际上,造成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低效率的原因很多,部分与政府相对较低的医疗卫生支出水平相关,但是,相当多的问题是在目前缺乏横向责任机制条件下有关医疗卫生事业的过度分权以及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失灵引起的。
相应地,政策改革的关键不仅仅表现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责任,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医疗卫生总费用中的政府支出份额。同时,政府还需要通过各种财税和金融手段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充分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
其次,还需要合理划分政府间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责任,使得各级政府各尽其职,做该做的事,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即使在医疗卫生领域分权程度很高的国家,全国医疗卫生的总规划、对医疗卫生服务标准的制定和检查,对医药行业的管理和监督等都是联邦政府或中央政府的责任。
此外,保证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效率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因此,还需要在政府合适的引导之下,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市场。
(责任编辑: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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