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连有读者致电本报询问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问题。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今年我省的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已达95.4%,但报销标准并不是全省统一,目前也不可能一下子做到全国联网。
东莞赖先生来电询问,他是茂名电白人,参加了当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他最近在高州地区的医院住院治病,有关部门告知他只能报销20%的医疗费。但是为什么回当地医院住院治病的报销比例更高。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广东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在哪里加入的农合网络,在那里的报销额度就高。如果在其他地方治疗,报销额度相应降低,这要参照具体规定,和各地财政状况不同有关。
阳江关先生询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现在是否可以全国统一报销。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体系还是以省为单位,逐渐铺开,要“全国一盘棋”还需要一个过程。
据了解,2008年全省参合人数为4837万人,参合率达95.4%。扣除农村外迁户和参加其他医保人数,全省目前已有98%的农村人口享有合作医疗保障,大大超过原定参合率的目标。全省贫困人口参合率达97.6%,其中,五保户人口参合率99.7%,高于其他人口的参合水平。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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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表示,调整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是广东省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