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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对新方案提出不同意见 取消药品加价尚不成熟

2008-10-16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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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前日,国家发改委在网站上公布了医改新方案征求意见稿,昨天广州部分医疗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各自的看法。有医院负责人认为,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规定现阶段不成熟,会导致医院通过多做检查等方式弥补药品收入减少的损失,患者仍难减负。

  前日,国家发改委在网站上公布了医改新方案征求意见稿,昨天广州部分医疗界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各自的看法。有医院负责人认为,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规定现阶段不成熟,会导致医院通过多做检查等方式弥补药品收入减少的损失,患者仍难减负。

  医改新方案: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

  实现基本医疗须坚持政府主导

  政府的财政补贴投向何处?投入多少?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根据政府的职责。首先,政府需要承担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医学教育和高度医疗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基本费用;其次,政府需要支付医疗保险制度中,按比例承担的部分费用;再次,政府需要提供多层次、可供选择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建立所需的政策环境,尤其是在针对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方面,提供优惠的政策。最后,还可以通过对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调控手段,鼓励更多的人利用民间的医疗保险。

  廖新波在表示:早在新方案出台前,业界已对政府主导达成一致的看法,但是也有业内专家对政府财政应当是“补供方”还是“补需方”有过议论。多名参与医改方案制定、讨论的专家和卫生管理官员曾表示,未来医改方案有可能改变以往补贴“供方”即医疗机构的做法,转而补贴“需方”即患者。

  但他认为,医疗改革的节点不在补供方或补需方,而是强有力的保障体系的建立。政府应根据自己的职责定位,合理地进行“补供方”与“补需方”的财政投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效率与人民的满足度。

  廖新波认为,要理解新医改方案的核心精神,最关键的是“人人”和“基本”两个词。“人人”就是要体现一种“均等”精神,也就是说实现“全民医疗”,而方案的重点内容就是如何操作实现这种“基本”的医疗。“要实现基本医疗,就必须坚持政府主导。”

  医改新方案:采取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医疗机构实行“医药分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省第二中医院院长涂瑶生:

  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成熟

  这一规定被专家视为方案的“兴奋点”,是降低药费的一种努力,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题,但对现行医疗体制的冲击也最大。

  省第二中医院院长涂瑶生表示,此举对医院的运营影响不大,近年来,“药品占整个医院收入的比例从68%下降到38%,比例越来越低”。目前药品都放开了,病人可以拿着单子去外面药房买药,可见此举对医院的运营不会有本质上的影响。

  但涂瑶生也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说,药品加成政策的存在有一定道理,药品进了医院,需要人力、物力上的多方投入,如需要仓储、管理、开药、取药、煎药等多个环节,并非是不做任何付出就加成的,从这点来看,要取消也是不合理,“取消是将来的一个大方向,但现阶段条件不成熟”。

  中山二院相关人士则表示,目前每种药进医院,医院按照级别不同加价10%~15%再卖给患者,这意味着医院年收入的30%~45%来自药品销售,如果一下把药品收入剔除,这些损失怎么办?直接后果可能是:如政府不加大对医院的投入,医院可能通过多做检查等来弥补药品收入减少的损失,这样老百姓看病减负成了空话。

  网友观点:

  传染病医院应变全额单位

  李明(基层传染病医院医生) 我是一家传染病医院普通的临床医生,我们工资直接和效益挂钩,如果效益不好每月1000元都没有,我们拼命地收患者,造成很多不合理用药,不必要的检查,给患者带来负担,但我们也需要生存。我建议国家对传染病医院收支2条线管理变成全额单位,改变我们由原来第一如何治好病第二如何给医院多收效益,变成第一如何治好病第二如何能让患者用最少的钱看好病。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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