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DPAC会员公司的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RDPAC《准则》合规认证宣言"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代表公司从签署之日起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位员工在其为公司所进行的推广活动中遵守RDPAC的《准则》的各项原则。
RDPAC"准则"的目标,是为进行符合道德标准的药品推广订立标准和准则,以造福患者和提高医疗水平。RDPAC"准则"的修订更新表明,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在不遗余力开发新药的同时,也大力加强符合道德标准的药品推广行为。
RDPAC自2003年开始,在其会员公司内部逐步实施"医药代表资格认证"。而《准则》是其认证培训和考试内容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据RDPAC政府事务和媒体沟通总监温晓春介绍,"医药代表资格认证项目"已经按计划在全国顺利推广。当然,项目仍然处于推广阶段的初期,在工作上有许多地方需要磨合,估计到今年底,这种磨合才有可能到位。这样,就能为明年超过15000名医药代表的培训和考试打下良好基础。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原副部长、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在发言中,非常赞同RDPAC和其会员公司加强规范药品推广行为的活动。他认为,医药代表的存在对于医学发展的交流与促进是有着积极的作用的。然而,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并不是所有的医药代表和医生的行为都是恰当的,这需要进行规范。所以,RDPAC规范医药代表市场行为的做法,是非常有意义的。殷大奎同时表示,中国医师协会从2005年开始,在全国各地的医师群体中推广"新世纪的医师专业精神——医师宣言"。这是对医师执业行为自律性的一种规范活动。从方向和目标而言,这与RDPAC的"医药代表资格论证"不谋而合。所以,中国医师协会愿意与RDPAC携起手来,共同做一些维护行业秩序和道德的事情。
到目前为止,RDPAC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南京、长沙6个城市举行了10多场认证考试,有1237名医药代表参加了考试,其中1170名顺利通过;到今年底,还将有超过2200名的医药代表参加培训和认证考试。
(实习编辑:李俊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