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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染艾滋病将纳入职业病

2013-01-23北京青年报刘洋

核心提示:卫生部22日就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新增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白斑、爆震聋、冻伤等职业病17种,其中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列入放射性肿瘤范围纳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分类中,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首次纳入职业性传染病分类中。

  卫生部调整职业病分类目录 新增17病种———

  医护人员感染艾滋病今后将纳入职业病范畴。昨天,记者从卫生部了解到,卫生部22日就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仍然将职业病分为十大类,分别是: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其中三大类名称做了调整。一是既考虑尘肺病在我国职业病防治中的地位,也考虑呼吸系统疾病的完整性,将原尘肺改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二是考虑分类体系的一致性,将原职业中毒和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分别修改为职业性化学中毒和职业性传染病。三是将原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修改为职业性传染病。

  根据《目录》调整的原则和职业病的遴选原则,调整后的《目录》包括130种职业病(含4项开放性条款)。新增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白斑、爆震聋、冻伤等职业病17种,其中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列入放射性肿瘤范围纳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分类中,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首次纳入职业性传染病分类中。此外,此次调整将杀虫脒中毒删除,并对16种病种名称进行了调整。

  据悉,此次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登录卫生部网站,进入“征求意见”点击“《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ywsc2012@163.com等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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