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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退药”事件折射制度缺失

2009-05-19

核心提示:上周,江阴市人民医院通过克扣病人退药、一月牟利75万元的消息被媒体报道后,一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江阴市卫生局随即联合纪检等各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上周,江阴市人民医院通过克扣病人退药、一月牟利75万元的消息被媒体报道后,一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江阴市卫生局随即联合纪检等各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记者今天从江阴市卫生局了解到,目前调查组已经初步摸清了情况。记者发现,这次事件所折射出的,其实是在我国的独特国情下,剩药管理体制的缺失。

  来到位于江阴市寿山路上的江阴市人民医院,记者看到,尽管“退药”事件尚在风口浪尖,但作为江阴当地最好的综合性医院之一,人民医院的就诊人流并未因此而受到什么影响。门诊大厅里,前来挂号、看病的市民依然络绎不绝。在医院的走廊里,记者看到了医院曾经获得的“全国百佳医院”、“江苏省文明单位”、“省卫生行风先进医院”等荣誉,院长杨惠光曾被评为全国医院优秀院长。

  “退药的事情?听说过,但是我们不可能因为这个就不看病啊。”正在门诊大厅等候排队的当地市民陈锦说,尽管听说这则新闻心里也有些不舒服,但是想想,自己病已经好了,住院时买下的药再带回去也没有用,医院拿这些剩药去创收,“也是可以理解的”。“医院也是企业、也要创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当地市民中,持这种观点的,占到了绝大多数。

  江阴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退药”事件被报道后,该市联合调查组连夜进驻江阴市人民医院展开专题调查,目前已经初步查清了情况。从2007年7月医院统一管理剩余药品至今,医院对住院病人没有用完的剩余药品再利用(即所谓的“退药”)收入4506768.68元,全部纳入医院账户,院方则以各病区退药金额的14%和6%作为劳务费分别发放给护理人员和药剂人员。

  “这种做法肯定是违规的。”江阴市人民政府外宣办主任王敏告诉记者,目前市卫生局已经责成人民医院立即停止以经济鼓励方式处理剩余药品的做法,并要求医院及相关医护人员全额退还违规收入,之后还将作出进一步的行政处罚。但记者同时也从江阴市卫生局了解到,由于国家对于剩余药品的处理并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国内许多医院其实都存在形形色色的对剩余药品的“利用”。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剩药该怎么管,是摆在有关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

  记者从上海市卫生系统了解到,出于用药安全的考虑,目前我国《药品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药品一旦从医院药房售出,便不得进行退还。而由于每个病人的具体情况都不同,在医院的日常运作中,势必会产生大量的剩余药品。在上海的各大医院,剩余药品一般都会被要求作废弃处理。“像江阴市人民医院这样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大批合格的、尚在保质期内的药品,就这样被平白废弃,是不是也是一种浪费呢?”上海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曾私下向记者这样表示。

  业内人士表示,在中国,由于就医人口巨大,医疗条件不足,再加上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的投入有限,难免就会演化出利用剩药牟利的现象。上海一家医院中心药房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质量合格的剩药,其实并非绝对不可以用,关键是要把这种利用控制在合法、规范的范畴之内,在杜绝医院和医护人员借此牟取私人利益的同时,利用这些药品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然而,真要解决这个复杂的问题,恐怕还是“路漫漫其修远兮”。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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