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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手术费须先降低药费

2012-03-14长江商报

核心提示:唯有在先行降低医院药品价格情形下适度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通过这一降与一升之间的平衡,才能避免因为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导致患者医疗费用提高。

  日前,在北京人大代表团的全团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友谊医院胸心血管外科主任医师王天佑透露,去年卫生部进行了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的调研,他希望今年尽快出台方案予以实施。(3月12日《京华时报》)

  王天佑表示,医疗卫生劳务价格多年没有得到适当调整,目前北京市医生和护士的技术劳动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严重地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应该承认,当前的医疗卫生劳务价格确实不算很高,医生的账面收入也不算高,但是这并不表明医生的实际收入就很低。更为重要的是,在当前医院药品价格并未得到有效降低的情形下,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必定会导致患者医疗总费用进一步增加,患者经济负担被进一步加重。

  尽管患者患大病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但是患者是按比例从医保报销的,而当前患者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并不算低。所以,如果药品价格不能得到有效降低,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只会导致进一步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结局出现。

  也正因为如此,唯有在先行降低医院药品价格情形下适度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通过这一降与一升之间的平衡,才能避免因为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导致患者医疗费用提高,患者经济负担被加重。

  而这就要求当前必须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力度,尽快推进以破除以药养医体制为主导的公立医院改革步伐。而当传统的以药养医体制得到有效破除,医院药品价格得到有效降低之后,适度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也就具备了提上议事日程与实施的条件。这样也就一方面可以通过适度上调医生手术费和护士护理费价格,让医务人员的技术与劳动价值得到更高一些的体现,同时又能避免患者负担被加重,并进而在此基础上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在更大程度上提升民众所能享受到的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责任编辑: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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