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环保总局公告称该公司“存在拖延治污工期,整改期间擅自违法开工等多项环境违法问题……并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严把企业上市、再融资关口的办法”,当日开盘价12.74元,而此后的几日在大盘企稳的配合下,涨幅超过10%。
“现在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在环保方面的绩效仍不敏感,但这点一定会改变。”一位从国外投行回到国内券商的分析师告诉记者:“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开始大家也不关注上市公司对环境的重视。但是慢慢大家就会明白,股价怕‘绿’,上市公司怕不‘绿’。”
政策“催绿”
从2月底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但这一次不是因为“风暴”。
环保总局披露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确立了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两个核心:前者要求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IPO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后者则是与证监会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环境监管的协调与信息通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途径。
“指导意见”的强制力随后在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一个文件中得到体现,《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规定,“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意见;未取得环保核查意见的,不受理申请。”
“政府的推动是很重要的,对企业来讲就有很清晰的方向。”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勇博士说,“尤其很多大型上市公司原来都是国有企业,国家(推动)还是有作用的。”
事实上,两个文件的交互支持,并非完全出自环保总局的单方面推动。早在一年前,上海证交所就注意到,除了少数大企业外,目前上市公司“环境治理的支出水平比较低,违背企业社会责任的现象比较普遍”。
2007年下半年,上海证交所编制的《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7)》就提出,要完成《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规则》的修改,强烈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包括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
半推半就的CSR
“近年来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将CSR(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评价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重要非金融指标,并由此诞生了‘社会责任投资(SRI)’这一概念。”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对外事务高级主管史咏华认为,企业在环境上的投入最终会通过吸引更多投资人、支持股价等方面使企业自身受益。
目前,全世界的SRI资产规模约达33244亿美元,对股价有强大的影响力。
“环保上的政策作用是多方面的。对于环保行业的上市公司来说,意味着未来的商业环境更为乐观,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之前一段环保行业的上市公司表现还是可以的。”东海证券研究中心总经理朱戎说,“对于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会带来行业的集中,环保方面有优势的企业更容易在并购中处于主动地位。另外,上市公司如果拥有领先的环保技术并能体现到自己的生产工艺等方面,也更容易得到券商、基金的青睐。”
2月初,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国家环境经济政策项目技术组组长王金南透露,将借鉴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标(DJSG)和比利时Ethibel环境绩效指数的编制经验与方法,在不同的工业行业中,选择环境绩效表现较好的若干只股票,编制中国证券市场环境绩效指数,并实时向投资者公开发布。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杨东宁博士认为,环境绩效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新维度,未来的领导者必须学会使用环境绩效加强对企业的管理。
“大棒与胡萝卜”
“最难的还是让上市公司以及准备上市的公司,养成环境信息披露的习惯。”一家投行负责人告诉记者,“几年前我们就在引导企业这么做,但是效果并不佳。”
实际上,2002年6月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就在引导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在生产经营阶段要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但效果并不明显。根据《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7)》,2006年度沪深两市1300多家上市公司中,只有22家左右上市公司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其中包括环境责任。而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更少,例如采矿冶金公司只有3家,电力公司只有2家。
“软的不如硬的,适当的时候还是得让一些上市公司看到,后果很严重。”上述负责人认为,以紫金矿业为代表的上市公司首次因为环保不合格而受到暂缓融资的“惩罚”,可以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2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的“黑名单”列出了十家上市公司,其中包括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海螺水泥(爱股,行情,资讯)有限公司——因为未能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核查,这些企业总计多达数百亿元的融资计划,被暂时搁置。
“科学制定和贯彻实施节能减排方面的财税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体系。”上海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肖元真认为,“胡萝卜加大棒”的组合措施可能更有利于引导企业。
他在最近的一篇研究报告中提出几个可供选择的“胡萝卜”,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奖励和激励政策,善节能减排的税收体制以及加强节能环保领域的金融服务,“达到倒逼企业转变增长方式的目的”。
(责任编辑: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