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消委会介绍,2007年5月,
福建连城消费者小林报考B2的驾驶证。交了报名费后,小林到某医院体检,结果两只眼睛视力都是5.0,完全符合条件。体检通过后,小林到驾驶培训公司开始培训。至9月份,小林上考场时,考官发现其眼睛有问题,让小林去医院重新体检。重新体检的结果:右眼视力5.0,左眼视力4.0,而且不能矫正,结果小林无法通过考试。
经连城县消委会调解,医院赔偿报名费、培训费、误工费及其他费用1万元,驾驶培训公司赔偿误工费1500元,合计11500元。
福建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认为,医患纠纷一直是社会矛盾的一个重点,医院必须对每个消费者都负起责任,才能有效减少纠纷。另外,消费者和驾校之间的消费纠纷近年来也呈现上升的势头。据不完全统计,消费者与驾校之间签协议的不到40%。消费者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到一些声誉好、品牌好的驾校学习,并与驾校签订相关协议。
(责任编辑:黄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