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5年开始,福建开始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2005年和2006年福建人均医疗费用连续两年实现零增长。2007年福建提出人均医疗费用实行控制性增长。其中,2007年5月至12月,福建提出全省医药费用指标增长率不超过4%。
福建医药费用控制指标一年一定,包括“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两个指标。费用控制主要针对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不包括全身健康检查、特需医疗服务和保健对象医疗费用。
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说,2008年福建要继续开展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福建将尽快研究制定出2008年“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和“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的控制目标,继续执行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工作的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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